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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祸首” 臭氧

2015-09-22 09:36:28 中国节能环保在线   作者: 谢雨丹  

自5月份开始,臭氧已经取代PM2.5,成为拖累空气质量的“罪魁祸首”。9月16日,环保部发布了8月份全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该报告显示,74个城市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才是老百姓十分熟悉的PM2.5。

臭氧层在距离地面15至50千米高度的大气平流层,能够阻拦紫外线的辐射,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如果臭氧在对流层中,也就是市民呼吸的空气里,它便成为健康的“杀手”。当臭氧吸入人体内后会造神经中毒,记忆力衰退、视力下降、头晕头痛。臭氧可使人的呼吸道上皮细胞脂质过氧化过程中发生四烯酸增多,从而引起上呼吸道的炎症病变。由于臭氧比重约为空气的1.66倍,常聚集在下层的空间中,所以个头小的儿童是最为直接的受害者,如果孕妇在怀孕的时候接触到臭氧,宝宝出生后很有可能会先天睑裂狭小。

“我国对于臭氧污染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科学制定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有效实现臭氧浓度降低,是当前臭氧污染治理的难点之一。”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气处有关负责人说。对于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多、排放源复杂的情况,在石化、表面涂装、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此外,对数量众多的加油站、印刷厂、干洗店等“小源”的管理也不能忽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也是必要环保手段之一。目前我国新修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新增加了关于臭氧的控制标准。2013年的报告显示,老牌工业国家英国和德国的臭氧污染反而较少,由此可见,臭氧并不是毫无治理办法的顽疾。

通过几年的PM2.5知识的传播,看见空气混浊人们就下意识知道PM2.5指数超标。可是大家忽略了在蓝天白云面前,臭氧超标对我们自身和环保的的危害,各省市相关部门应普及更多关于臭氧的知识,敲响臭氧的警钟!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环保,臭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