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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2015-09-14 16:43:28 新华网   作者: 赵晓辉  华晔迪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特别是要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连维良在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时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

“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连维良说,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坚持“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坚持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不下达指标,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他表示,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

在子公司层面,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

连维良说,要明确股东的法律地位和股东在资本收益、企业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股东依法按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权履职。

具体操作层面,一方面,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另一方面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

他表示,要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控股,参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同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和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连维良说,要在能源(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铁路)、通信、资源开发、公共事业等进入门槛较高的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方面,要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