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为治理环境不准公交车进县城一事,河北省南和县交通局9月12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禁止入城的公交车为南和县通往邢台市的公交车,属于尾气不达标车辆。记者在南和县城进行走访。市民李明(化名)说,这种公交车经常在他家附近经过,每次车后都排放出滚滚黑烟,这次政府不允许在城区内行驶,其实我们多数人是支持的。(9月13日《都市晨报》)
“污染公交车改变线路”在舆论炙烤之下,演变成了“禁止公交车进城”,这背后的问题是尴尬的。在舆论的推波助澜之下,这些“污染公交车”成为被同情的对象。有人说:整治城市污染岂能损害公众出行?有人反问:公交车是为民服务的,岂能如此草率的禁止进城?
这完全是口水导致的新闻变异。 “污染公交改变线路”和 “禁止公交进城”是两个概念。在当地县城通行的公交车有120多辆,只是属于一家公司的16辆公交车被发现污染严重超标,这些车辆原来的路线都是主城区,当地百姓有很多是反对的,污染公交车经过的地方常常是车子驶过,一条黑龙穿越。
为了减少对城区的污染,监管部门给这些车辆规划了路线,不允许污染公交车进入主城区。这样的规定有没有错误?从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角度,当然是没有问题的。首先,这符合法律规定。尾气超标的汽车是不能行驶的,不允许这些车辆进入主城区有法可依。其次,这符合大多数人利益。正如当地很多百姓说的那样:我们大多数人是支持的,毕竟污染太严重了。
为污染的公交车调整线路,不允许进入主城区何错之有?问题是好事情为何还是遭遇了网络之上的反对如潮的声音?这遭遇的是网民的“习惯性反对”。只要看到“禁止”二字,就不假思索的反对。只要看到有人叫屈,就不约而同的谩骂。完全丧失了最基本的善恶美丑的基本伦理。已经形成了“凡是监管部门赞成的,我们就反对”,“凡是监管部门反对的,我们就赞成”的“习惯性对着干”。
别说是“污染公交调整线路”,就是完全实施“污染公交禁止进城”都是好事情。况且调整污染公交线路,并没有影响城市公交出行,该地有120部公交车,有问题的只是16辆。而且,这种管理模式也是一种倒逼的手段,是逼着公交公司放弃这些车辆,我不相信一个公交公司买不起16辆达标的公交车?我倒是想追问的是:其一,这些污染公交是如何通过车辆性能年检的?其二,究竟是当地市民反对新的管理办法,还是污染公交的拥有单位在唯利是图、混淆视听?
污染公交车岂能打着民生的名义,享受“污染特权”?不是这个规定不够好,而是遭遇了”习惯性反对”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