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夜间,上海市PM2.5浓度快速上升,下半夜达到重度污染水平,27日白天,扩散条件有所好转,空气质量逐步由重度转为轻度。”这是8月下旬上海市环保部门记录的当地一次短时PM2.5超标事件。
客观来说,在上海,像这样的污染天气并不多见。但正因为如此,居民对大气污染更加敏感。近日,上海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意味着,上海市散煤治理进入深水区,开始啃“硬骨头”。
年底前完成2898台锅炉清洁替代
事实上,上海市治理散煤在2012年已经开始了。“燃煤锅炉的替代措施,最早是2012年发布的。2012~2013年那段时间,上海的空气质量比较差,开始采取限制散煤燃烧措施。”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研究员金颖告诉记者。
2012年5月,上海市发布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提出了到2015年底的替代目标———对1300余台燃煤(重油)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预计每年可减少散煤用量约100万吨标准煤。
替代工作辅以相应的财政补贴,市、区县两级财政对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市级补贴资金在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并给补贴资金设定上限———同一企业能领到的市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区县级补贴不超过25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此次燃煤锅炉的替代工作明确表示不包括电站锅炉。
“因为热电联产的企业体量相对较大,不像小锅炉,替代有一定的难度。本着由小到大的原则,最初的燃煤锅炉替代没有纳入热电联产项目。”金颖告诉记者。
此项替代对于上海市应对大气污染、改善能源结构起了一定的作用,各区县总体完成了年度目标。但是尽管把体量比较大的“硬骨头”放在了一边,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首先,以燃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与燃煤相比,价格较高,企业普遍难以承受;其次,一次性改造投入太大,尤其是天然气管网敷设等配套成本高,给企业造成了较大资金压力;第三,部分地区天然气管网尚未到达,不具备替换管输天然气的外部条件;第四,缺少强制性约束手段,且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工作推进难。有鉴于此,上海市在2013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替换力度,并调整了配套政策。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完成2898台燃煤(重油)锅炉和炉窑的清洁能源替代,任务比前一版本增加了一倍有余。且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全市完成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
完成替代工作将给上海带来每年减少散煤285万吨、重油10万吨的能源结构效益。
该实施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将同一企业享受市级补贴的上限提至1000万元,同时,各区县政府可以自主提高区县级补贴最高限额。意见还明确,直接关停的燃煤(重油)设施以及实施替代后节能量较大的企业,可申请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资金扶持。
2017年上海将基本消除散煤燃烧
近年来上海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功不可没。记者查阅上海市近年来的空气质量发现,2012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2013年国家大幅提高空气质量标准,空气优良率跌至66%,2014年回升至77%。
上海是9个确定污染源的城市之一,其PM2.5的首要来源是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占比为29.2%,但是燃煤污染占比也达到13.5%,同时,工业锅炉和炉窑等也贡献颇多,其中有不少是燃煤锅炉。另据测算,在上海市PM2.5排放中,本地排放占比为74%,所以治理本地散煤燃烧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一环。
作为对于2013年文件的补充,近日,上海市针对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替代发布了专门的实施方案。方案重申到2017年底,上海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由此全市每年可减少散煤约140万吨,与其他燃煤锅炉清洁替代累积,每年可减少散煤燃烧约425万吨。
“上海市目前每年散煤用量也不超过500万吨,经过此轮替代,上海将基本消除散煤燃烧。同时,无燃煤区已经扩展到全市范围,也就是说,到2017年,全市域内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项目都要完成替代。专门出台这样一份补充文件也说明这一领域的替代工作确实非常困难,需要加大力度推进。”金颖告诉记者,“在替换形式上,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量较小的供热点用电力替代就可以了,如果体量比较大,天然气是更好的选择。上海天然气供应充足,不存在气源问题,但各区县配套管网设施成熟度不一,企业距离主管网远近不一,这都造成了实际替代工作中的困境。”针对改燃成本问题,该方案追加了相应优惠和补贴政策。首先,在燃气管网配套建设中,燃气企业承担50%~60%的费用,区县政府承担25%,清洁替代企业只需承担20%;其次,燃气和电力排管工程开挖道路,符合道路开挖年限的,不收取加倍掘路修复费;再次,实施清洁替代的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企业将享受天然气价格优惠;另外,符合规定的燃气热电联产改造项目,可获得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财政补贴。
方案针对清洁替代带来的成本上涨问题,提出“市场调节,鼓励多方承担”的原则,以市场价格疏导为主,鼓励电力、燃气、供热及用热等企业多方共同分担。
方案同时明确,对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由相关部门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煤(重油)设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强制性意味开始凸显。
长三角将协同联动治理燃煤锅炉
记者从上海市经信委了解到,2014年,上海市共发放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项扶持资金14.6亿元,共195家企业领取了补贴资金,其中供热企业仅一家。从资金分布来看,仅有一家企业拿到了最高限值1000万元的补贴资金,即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另外,拿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有2家。
与2014年相比,今年以来的替代工作进度有较明显的提前。上海市经信委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市共完成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1116台,占2015年任务目标的56.8%,其中,金山区提出9月30日之前将完成替代工作。
那么,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所获补贴资金能否填平投资成本?对此,金颖向记者表示:“投资成本的多少要看距离主管网有多远,一般来说,现有补贴标准能够覆盖初期投资。企业对于初期投资还是很积极的。但未来运行成本比较高,是企业最关心的,不论是天然气还是电力都比用煤成本高,特别是这两年煤价下调,燃气成本上调,这种剪刀差更加明显。这也是替换改造最大难点所在。”“在后期运营成本上,上海市还没有相应的补贴政策,因为涉及未来运行成本没办法估算,企业应当通过优化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竞争力来改善经营,提高效益。”金颖告诉记者,“近期的方案提出鼓励电力、燃气、供热及用热等企业多方共同分担成本。这其实很难,如果提高产品价格,则其产品竞争力就会下降,会造成更大的经营压力。”“鉴于新文件的强制性措施,有些企业可能会通过把燃煤设施转移到相邻的浙江或江苏来躲避政策。因为本来其厂址可能就离这两个省很近,迁移对其经营影响不大。如果长三角能够政策联动,就能杜绝这类现象出现。”金颖表示。
实际上,记者了解到,在燃煤(重油)锅炉清洁替代方面,上海、浙江、江苏三地协同合作已经起步。在今年6月份“2015年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上,长三角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主管部门举办了长三角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在上海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的同时,江苏、浙江也需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各自的燃煤锅炉替代任务,其中今年分别计划完成8000台和6000台以上。
三省市将编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库,持续推进锅炉系统能效提升工作,切实落实“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对下阶段长三角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以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