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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法:新电力体制改革对发电企业是把双刃剑

2015-06-19 16:12:00 中电新闻网

“我国发电行业目前处在2002年电改以来形势最好的时期,同时也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但是,推动转型升级任重而道远。新常态、新电改、国资国企改革将为发电行业带来新机遇与新挑战。”中国华电集团企管法律部主任陈宗法在4月28日开幕的2015中国电力发展论坛作了题为“新电改对发电侧带来的影响和对策”的演讲。他表示,从近期看,新常态对电力行业的影响机遇大于挑战,新电改、国资国企改革将为发电企业经营发展增加更多的不确定性。

新常态下的发电企业五大特征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于电力行业的影响是深远的、系统性的。陈宗法认为,当前,我国发电企业呈现五个阶段性特征:经济增速换挡,用电量增长减缓,发电量竞争激烈;煤价持续低迷,成为发电行业盈利的“基石”,“电盈煤亏”格局更趋明显;非电产业盈亏分化,转方式、调结构面临新挑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节能减排压力剧增,电源结构清洁发展,区域空间布局转换提速;发电侧行政干预力度大,市场化程度低,处于“半计划半市场”运行状态。

新电改对发电侧的影响

谈及新电改对发电侧的影响,陈宗法认为,新电改将重塑发电企业,对其经营理念、发展空间、商业模式将产生重大影响。发电行业长远将可能出现盈亏分化、优胜劣汰、兼并重组的局面。他同时提出,发电企业进入售电侧和用户直接交易,能够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电力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平、直接;电价机制将更趋市场化,但总体水平稳中有降;分布式能源与新能源发展配套措施将更有保障;影响发电企业盈亏的因素将更加复杂多变。

在电价改革方面,陈宗法指出,政府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从制度上改变了电网盈利模式,防止通过调度、差价谋取利益,维护了发电企业正当权益。大用户直购电改革使发电企业能够争取更多电量,降低固定成本,减少效益流失,但目前市场过剩,容易引发过度竞争,加剧电价水平下降。在市场化改革方面,他认为,在目前的电力市场过剩加剧、经济稳增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发电究竟能否在协商电价、市场定价中占据优势,还取决于发电企业的自身实力和市场状况。

建售电公司,对发电企业来说有可能是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一政策有利于延伸发电企业产业链,发售一体,优化资源配置和战略布局,但同时要谨防发电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承担市场风险加剧。

发电企业积极应对新电改

新电改之后发电企业如何抓住机遇、规避风险?陈宗法提出了建议。他认为,首先,发电企业应该积极开展新电改方案的研究,追踪配套细则,密切关注改革试点地区的动向。其次,要摸清发电机组家底,积极参与电能直接交易,做好成立售电公司的准备。第三,要转变工作重心,由过去的“跑政府”转变为“跑市场”,主动与大客户、政府部门、竞争对手沟通协调,防止恶性竞争,实现多方共赢。第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电力市场营销体系。第五,控制电源的发展节奏,加强优化配置,提升设备可靠性,增强竞争力。第六,兼顾政府要求与社会责任,努力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要避免借改革名义发展高耗能产业,使直接交易等改革探索变成降低高能耗企业成本的特殊政策。同时,防止重复建设配电网,实现售电市场合理竞争。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力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