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举行调整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并执行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23名听证会代表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激辩。
自2007年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以来,国家五次调整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于2012年6月调整并执行。“作为地方电网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尚未同步调整。”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营销部主任王仕斌介绍,该公司目前执行的基准电价是0.496元/度,而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今年对该公司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监审结论为0.64元/度。
今年,凉山州发展改革委同意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作出调整,“方案的核心内容有两点。”凉山州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价格科科长景海田介绍,第一,基准电价从0.496元/度调整到0.5224元/度,即每度提高0.0264元;第二,分三个档次确定不同的电价。
记者从《调整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并执行阶梯电价方案》上看到,分档记价的具体内容为:第一档,月用电量在180度以内,价格是0.5224元/度;第二档,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内,价格为0.6224元/度;第三档,月用电量超过280度,价格为0.8224元/度。“总体来说,价格提高,有利于企业正常生存和发展,但覆盖95%左右用户的第一档和第二档价格都没达到监审成本0.64元/度的水平,主要是考虑绝大多数用户的承受能力。”景海田介绍,第三档价格大大高于成本监审价,目的就是通过价格调节机制控制过高消费,提倡节约。“我们一共梳理出具有代表性的9条意见。”在为听证会作总结发言时,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李文波说,该局将把听证代表的意见消化在方案中,让方案成为民意的最大公约数,最终报州政府会议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