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是指使用除汽油、柴油之外其他类能源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
《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销售发票载明时间为准),实现终端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均可申请营销补助资金。
今年补助标准为:电动客车5万元/辆,电动轿车2万元/辆,电动专用车1万元/辆;甲醇客车1万元/辆,甲醇重卡1万元/辆,甲醇轿车0.5万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0.2万元/辆;燃气重卡1万元/辆,燃气轻(微)卡0.2万元/辆。2016年至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