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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市场应双调节共助煤炭脱困

2015-05-08 09:01:41 中国煤炭网   作者: 本网专栏作者贾鹏飞  

2015年一季度以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依旧为煤炭困局寻找出路。煤企销量下滑,煤价持续走低,企业大面积亏损,缓发、减发、欠发工资现象普遍……面对行业危局,国家发改委及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出手救市,呼吁限产、减产及发文严禁超能力开采等。

为了改善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大幅下跌的现状,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了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关部委每周召开一次会议落实控产、税改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从2014年7月14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召开煤炭行业脱困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了严格煤矿产能管理和加强监督等具体措施,一直到2015年3月6日已经连续召开了二十五次联席会议,会议中都将依法依规限制产量,改善供求关系作为重点工作来布置和研究。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和落实脱困会议内容,神华、中煤和同煤等大型企业积极加入减产限产行列。以神华为例:2014年7月底,神华集团宣布年内将调减煤炭产量5000万吨、调减煤炭销售量6000万吨,约为计划产销量的10%;然后又在2015年提出春节期间正常休假的倡议,再到2015年4月底,神华又宣布今年煤炭产量将比2014年再减少5000万至6000万吨。在国家政府部门引导和神华集团等大的煤炭企业的带动下,从去年开始,煤炭企业主动减产、限产,各地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煤市“拯救”行动。

但是,事与愿违。虽然国家不断出台救市政策,企业也有了减产的行动,但残酷的现实却是,作为盈利杠杆的煤价仍然是继续下探。

为什么做出如此大的努力煤价却依然下降?我们回头反思,在这场“拯救”行动中,似乎还有许多问题。

1.以量补价求生存。市场供大于求、煤价下降,带来的最直接后果便是煤企收入减少。但是,国内煤炭企业却往往反其道而行之,为弥补降价带来的收入减少,不少煤企选择多产煤、多卖煤,以为煤卖得多了,收入自然就增加了。另一方面,只有煤企维持生产,才能继续贷款,保证资金链不断。一旦资金链断了,煤矿就必须停产歇业了,这也是很多煤炭企业亏本生产的原因之一;

2.降价促销谋市场。在买方市场的大背景下,煤企不得不打起“价格战”,保住既有市场,谋求扩大市场成为很多煤企的选择。在保市场与减产量面前,煤炭生产企业、贸易商更多采取降价促销的方式来保住市场。

3.新增产能显威力。在煤炭“黄金十年”期间,煤炭产业投资火爆,矿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地竞相上马,这些新建煤矿形成的产能却恰逢煤市萧条的困境下,开始大量释放出来,勃发的产能后劲正显示着它的威力。数据显示,我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固定资产投资从2000年的211.39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4682亿元;目前,全国煤炭产能在40亿吨左右,在建产能11亿吨左右,即使考虑今后一个时期,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全国煤炭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4.利益主体存分歧。在“限产令”执行以来,各地方政府和煤企都予以重视,然而由于地方与地方之间、国企与民企之间都存在竞争关系,有可能一方“轻”落实,而另一方就可能“微”走场,难以统一协调联动,在这样的环境下,限产就很难执行落实下去。

5.退出难退阻发展。从国内现有的情况看,由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担心,煤炭企业破产会导致煤矿工人失业,影响地方社会秩序,因此不敢让企业破产,这又拉长了过剩产能的退出时间。

笔者就以上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解决煤炭困局,产能过剩问题过程中,既要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但同时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因为市场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市场既需要政府提供规则和环境,又需要政府为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保障,煤炭行业转型期还需要政府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

1.统一领导,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会同各地方政府以及各大型煤炭企业形成统一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统一组织行动,把化解煤炭产能过剩作为重要议题,避免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企业之间的盲目恶性竞争,各部门单位明确分工,实行严格的控产限产责任制,并将控产限产成效作为考核目标;

2.全方位监管,推动减产限产落实

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抓紧对所有合法的生产能力进行建档登记,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单位要加强煤炭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煤炭产量等信息,分析市场形势,引导行业自律。要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打击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社会氛围。要把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构成全方位监督网络,并且可以利用投诉热线、网络等形式的立体式监控。

3.妥善安置关闭退出煤矿职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对于关闭退出煤矿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煤炭企业按照合理比例负担。中央财政在国有资本收益中设立关闭退出国有煤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利用煤炭资源税收入和国家煤矿下放到地方后保留的亏损补贴设立关闭退出国有煤矿专项资金。  

4.引导企业转型  自我开拓市场

近期,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煤炭行业自身主动调整适应形势变化。

作为中小型民营煤炭企业,应该以市场供需为主导,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最新最全的煤炭供需资讯,及时调整煤炭产量;加快设备更新速度,提高煤炭开采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拓宽售煤渠道,加强与火电企业的联系合作,减少煤炭库存;另一方面,可以转型其他行业,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开发新的业务,如新能源、新材料、电商、物流、影视以及文化生态等战略新兴产业。

作为大型煤炭集团,应该积极跟随国家发展战略调整步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地方优势进行企业发展经营转型,改变粗放单一经营模式,实施煤炭转化和煤炭深加工战略,延伸产业链,打造清洁能源;另一方面,进行煤企“走出去”战略,提高优势煤炭企业的资源储备量,拓展国际市场,提高海外市场的份额,推动煤企国际化和煤炭供应多元化。

5.创新交易模式  规避盲目扩产能

一直以来,传统粗放单一的煤炭交易模式,由于信息不对称,不仅让卖方难以进行准量生产,只能盲目投产,一味扩大产能;而且还让买方承担了过度的交易成本,不利于双方共赢。所以煤炭上下游可以通过煤炭电子商务来规避信息的不透明,从而减少交易成本,又能理性投产控制产能,而且电子商务平台还可以提供融资服务,确保资金链不断链。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破解煤炭困局、化解产能过剩不仅需要政府“看得见的手”,更需要市场“看不见的手”,我们希望可以通过这“两只手”,让煤炭产能“瘦身”来换取煤炭产业“强身”,希望煤炭企业在国家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重新认识、适应和引领煤炭产业新常态。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