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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电市场放开激发全新活力

2015-04-16 13:33:36 湖北日报   作者: 廖志慧  

从省能源局获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于近日印发。这是距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我国推出的新一轮电力改革,涉及7大重点任务、28个子任务,将重点推进竞争电价、配售电主体放开等改革,旨在逐步培育多元市场化竞争格局。

这份新电改方案的主要精神可概括为“三放开、三强化、一独立”,即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和提升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交易机构相对独立。

7大重点任务是指: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外界普遍认为,新电改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三放开”当中的“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中南电力设计院专家表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电力体制改革中重要的一环,经过10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在发电侧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在此基础上,售电业务的放开,可使电力市场主体进一步多元化,从而激发电力市场的活力。

过去,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主要靠购销差价赚钱。华泰策略团队研报显示,目前电网购销差价在0.2元/千瓦时左右,按2014年5.52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来测算,总计将有1.1万亿元的购销差价重新分配。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配售电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