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继输配电价改革在深圳、内蒙古落地之后,日前再度扩大试点范围,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另外,还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
这是发改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具体措施。分析人士称,输配电价改革扩围,水电企业、大型火电公司及区域性小型电网企业等三类公司有望受益。同时,新能源发电企业也将受益于输配电价改革。
去年11月,深圳成为首个获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城市。今年2月,发改委公布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同时,新增内蒙古西部电网作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4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这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成果落地。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介绍,对于深圳经验的复制,深圳电网、用电、发电结构有其特殊性,交叉补贴、线损也很少,与其他省情况有一定差别,不能照搬,但深圳的步骤、过程、方法和模式其他省份可以借鉴。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这四个试点省区各自具有特性和典型性,在全国推广前,还需要进一步选取以受电为主的地区,如风光并网比例较大的省份进行试点,取得经验,不仅应当进行输配电价试点,还应配合电力市场综合试点。
新电改方案中近期重点任务第一条就提到,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包括核定输配电价、市场定价和交叉补贴等。某大型电企分析师指出,这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最大的意义是拓展进入了国网区域,四个省分属四个区域,各有特征,更具试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