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消息显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某大型电企专注政策研究的分析师认为,这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最大的意义是拓展进入了国网区域,而不再是绕开国网。
消息称,电改将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另外,还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我国电力市场化进一步加速。
这是发改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具体措施。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输配电价改革是新电改1号配套文件。
此次新发布的电改细则主要是试点区域的数量增加,这也强调了电改的迫切性。四个省分属四个区域,各有特征,更具试点意义。在上述分析师看来,下一步应拓展到整个区域试点,如京津唐、江浙沪等,最好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一并试点。“在此基础上,应有一个包含时间表和分工表的总体试点和实施方案出来,尽快全国一盘棋,避免过多单个地域专项试点。”
去年11月,深圳成为首个获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城市。今年2月,发改委公布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同时,新增内蒙古西部电网作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4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这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成果落地。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新发布的电改细则有决定性意义,将直接改变电网盈利模式,本次试点省份有搞直购电的基础,未来大用户直购电向全面放开推进,结果应该是电价下降,为电力市场搭建前提条件。
不过,也有行业内人士并不完全同意这种说法。原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就表示,输配电价成本核算是关键,人为试点意义不大,只有输配分开、两头放开,配电端实现市场化,才能反映真实成本,理顺输配电价。“电价不应由政府定价,而应由市场竞争定价。”他说。
“这四个试点省区各自具有特性和典型性,在全国推广前,还需要进一步选取以受电为主的地区,如风光并网比例较大的省份进行试点,取得经验,不仅应当进行输配电价试点,还应配合电力市场综合试点。”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说。
截至去年底,全国有23个省进行了大用户直购电,总规模1500亿。本次下发的通知还明确,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等,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