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提出了煤化工产业升级示范的发展思路,主要在技术装备水平、煤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陆续同意20多个升级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由于多种因素,“十二五”升级示范项目推进缓慢,大多要推迟到“十三五”时期启动建设。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现代煤化工由产业化示范向产业化发展的过渡时期,也是提高全行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时期,创新是这一时期产业发展的关键。通过技术、产业组织、产业布局、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创新,煤化工作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有望走出一条光明大道。
一是技术创新不能停步。我国煤化工在产业化技术方面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创造了独特的煤炭清洁转化利用模式,并具有相当的国际竞争力。比如煤制氮肥在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还被列为需要采取关税配额措施保护的弱势产业,经过10多年发展,这个产业不仅没被冲垮,反而大量出口,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尿素出口国,这都源于行业不断的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提高竞争力。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目前,我国煤化工行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在直接液化、煤气化、气体净化、产品合成(油品、甲醇、氨、乙二醇、二甲醚等)、产品加工、副产回收、公用配套等领域已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具备了持续创新的基础。“十三五”时期应依托示范项目,推进技术升级和技术完善,形成一批煤化工核心创新成果。
二是要重视产业组织模式的创新突破。煤化工发展目标是为了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其产品不仅局限于化学品,产业也不应仅定位在化工行业,还可以涉及煤炭、油气、石化、电力、建材、冶金、农业等方面。比如用煤制氢作为炼厂氢源,会降低炼油厂成本,提高油品质量;集中建设洁净煤煤气化岛替代建材行业的分散燃煤,可以大幅降低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煤气化低成本合成气用于直接还原铁,可带动钢铁行业用煤方式的变革;在大型煤化工基地内建设联产IGCC的发电装置,可实现较低成本的洁净煤燃机发电,逐步带动我国发电方式的变革;煤制烯烃、盐湖资源开发与PVC产业结合,可降低PVC能耗;煤化工的高浓度二氧化碳用于驱油、驱气、绿藻养殖等产业,可带动油气资源开发和沙漠治理。因此,集约化建设大型煤化工基地,有利于实现煤化工产业模式创新。
三是产业布局的创新不能偏废。要吸收石化产业和传统煤化工产业布局的经验和教训,创新布局模式,实现集约化布局、高水平发展。要立足长远规划,避免出现现有石化园区与城市发展的矛盾,预防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环保困境。在煤、水、产品运输、产业拓展等条件较好的地区规划布局一批国家级的煤化工基地,为今后几十年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四是产业管理模式创新要有作为。国家目前对煤化工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核准制度,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企业耗费的精力多,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监管不足。今后随着审批体制的改革,煤化工的发展也将逐渐过渡到“简化审批、严格监管”的阶段。
从国家层面上讲,对于属于煤炭清洁高效转化的煤化工总规模不应设限,在煤炭的消费量中,清洁转化的比例越高,则越有利于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污染。煤化工规模主要受限于当地环境容量、水资源等区域性指标,是区域条件的限制,而我国每个区域的配套条件千差万别,一定要具体区域具体对待。
国家对煤化工项目核准时,应重点关注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建设地区是否具备环境容量条件、是否有重大社会影响、是否达到各项设定标准等,而对技术路线、经济效益等不再作为关注重点。项目核准应该理解为政府允许干,但是具体何时干、怎么干、如何分期实施等,应赋予企业自主决定权。因此,“十三五”期间,国家可以多核准一些项目,鼓励企业多开展一些研究和探索等方面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