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据悉,原因是深圳居民用电目前成本为0.87元/千瓦时,执行电价为0.68元/千瓦时,低于成本价,因此,本轮电价改革中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4月14日《深圳特区报》)
张海英:如果消息属实,显然,深圳此前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必然有自己的理由或者依据,理应公开下调居民电价的理由。二是,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之所以被否决,主要是因为发电成本比较高,理应详细公开相关发电成本,以说服公众。其中,是否有不合理的成本,这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
张贵峰:相对于工商业电价,居民电价确实相对更低。因此,电价改革首先降低价格相对更高的商业电价,并非不可理解。但目前我国的居民电价,相对居民收入来说,事实上又是明显偏高的。如研究显示,“以1千度电的花费占月收入比重”为标准,经合组织国家的这一比重平均约为8%,而中国高达28.44%。
张燕:电改从来就不容易,阻力很大,但将糊涂的电价账算清楚,把各种交叉补贴和其他灰色地带阳光化的目标不容动摇。只有这样,无论居民电价还是工商业电价,该涨就涨、该跌就跌,不至于引发那么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