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一个集中民智、符合国情、顺应大势、积极稳妥、继往开来的改革方案,是在电力改革发展史上的新里程碑。
要理解文件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深入学习文件本身,系统理解文件的精髓,而不是断章取义、浅尝辄止。譬如,这个文件对电力发展和体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分析,就是我所看到的最全面、系统、精练、深刻的分析。提出的问题正是生产关系严重制约电力生产力发展的瓶颈,也是阻碍电力工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发挥作用的障碍。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从问题导向入手进行电力改革的指导思想。
9号文件不仅抓住了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各种问题,同时又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实施,既看到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又系统形成了逐步和分步实施的思路;既给了与电力体制改革相关的主体以思考空间和未来发展的考量,也给了合理的准备时间和空间。
9号文件的要求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系统配套的特点。如人们担心“放开两头”是否会影响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否会影响全社会节能减排。但不论从方案本身来看,还是从新近出台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文件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当然,9号文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性、框架性和指导性文件,虽然文件尽可能体现可操作性,但要真正实施,还需要进一步配套一系列相关文件。我们期望这些配套文件能够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以便更好地发挥9号文件的“红利”。
从此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上看,特别突出强调了“市场化”和“法治”的作用,这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从改革的基本原则看,本次改革确定的“安全可靠、市场化改革、保障民生、节能减排、科学监管”五大基本原则,抓住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电力体制存在的主要矛盾,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
对于近期电力改革重点,我认为切中了要害,抓住了关键。近期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抓住了电价改革这个牛鼻子。电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此次改革关于电价的三点要求——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将为发电和售电侧开展电价竞争提供保障,从而进一步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二是突出了市场的作用。方案明确了市场主体的责权利,建立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及组织结构。
三是明确了政府责任。比如在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电力规划、科学监管、行政审批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四是对分布式电源发展给予高度重视。方案规定了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必将促进我国分布式电源快速发展。
必须清醒地看到,电力体制改革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系统性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电源、电网、用电结构各不相同,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同一改革内容需要在不同地区开展试点,综合评价并总结经验教训后再推开。从这个意义上讲,9号文件提出的改革重点和路径,是符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实际,是当前电力行业各主体及社会都能较好接受的“良方”,对现行体制的渐进式改革,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