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建立光伏投融资地方合作平台
投资者,特别是银行、金融机构关心的应该是每年新增装机到底哪一个是主要的。可以看到,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加起来已经远远超过了火电,可再生能源在投资中,2014年占到了65%(2800亿人民币),这里面有3个(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别都达到了900亿元左右(占20%左右)。
从投资角度来讲,今后估计也是这样一个趋势,每年新增电力装机在资金构成中可再生能源已经是最主要的了。从太阳能来看,也已经占到20%的规模。对于全球光伏发展的趋势,在过去的七八年当中,光伏发电经过了快速地增长,2014年达到4500万千瓦,我个人意见可能2015年规模要达到55GW。当然到底达到达不到,还要市场来决定。
对光伏电力投融资创新提一些倡议,供参考:
第一,要建立专业化的服务,银行如何支持光伏电力发展,首先能不能成立专门部门来做这样的业务,对小型光伏发电项目能不能设立一个贷款网点,用这样的改进服务来改进工作。
第二,要建立简便规范的融资服务流程,对贷款审核流程能够进行简化,而且使得贷款条件能够标准化,这样就能够做到效率提高。
第三,能够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使得贷款能够和光伏电站特点相适应,能够提供长期贷款,也能够给小项目提供小额贷款。
第四,能够实行绿色信贷,利率可能适度下浮,在抵押方式上能够灵活,推广项目融资,也就是说用项目的电费收益权来进行质押,不再要求股东项目业主用固定资产抵押。
投融资方面有几个创新方面:
第一,投融资创新是不是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创新,现在大家已经开始探索众筹模式,这样开辟一个全民投资光伏电力的新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投资固定资产获得稳定的收益。
方面二,建立专业的投资基金,由专业化的投资机构,与大众的投资相结合,创新一种风险分担和收益分成新模式。
方面三,推行光伏电力投融资的银企联盟,由光伏开发企业提供优质项目并承诺工程优质质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就能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由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透明化的检测、认证和运行检测评估,使得投资者能够完全了解项目的运行性能。
方面四,建立光伏投融资的地方合作平台,地方政府与银行建立融资平台,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需求,地方政府能够拿出一定的资金,建立公共担保基金,或者统借统还基金,消除光伏项目的资金偿还风险。
郝耀辉(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副局长):国开行下一步如何支持光伏
一,继续支持优质企业建设地面电站,试点并推广优势的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具有一定发电规模的企业,具有规模成本、技术创建优势的企业,支持具有较强实力的其他新型投资者,支持聚光光伏、薄膜发电等技术路线。支持资源集约利用的水光互补、渔光互补、风光互补等新型的应用模式。支持电力紧缺的“一带一路”国家或经济基础较好,法律稳定、政策一致性强的国家,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
二,投贷债租相结合,发挥开行全牌照优势。利用国开行新能源的投资拉动作用,配套相应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优质项目流转,借鉴飞机、船舶等行业金融租赁的成熟做法,为项目开展融资租赁服务,通过融资租赁盘活项目的资产,释放企业的资产活力,加速企业资金周转,促进企业加快项目开发步伐。
三,采用更加灵活的融资结构,支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除了由传统发电厂作为业主外,还将考虑引入设备制造企业、产业园区、业主、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多种类型的投资商,作为项目开发营运的主体。除了采用企业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模式外,还将引入融资平台,构建以企业信誉为基础,市场化运作,具有借款资格和承载能力的融资主体,探索统贷统还的融资模式。
四,充分发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金融通作用,推动筹措专项资金。目前开行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信贷资产已超过3000亿元,企业优质资产占比较高,具有证券化的条件。同时已经在铁路等行业成功地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手段筹措资金,开行可以依托现有经验,结合清洁能源相关资产,以资产证券化手段筹措专项资金,定向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融资工作,通过该手段可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并吸引全国范围内投资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产品,将资金应用于光伏行业,加大对行业的支持力度。
五,引导保险市场启动,促进保险产品创新。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项目投融资促进保险市场积极创新,鼓励、引导、培育我国市场的发电量险等保险产品,破解国内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重担保、难融资的问题,释放企业的担保资源,实现风险分担,激发企业项目开发的积极性。
杜毅(招商银行总行战略客户二部副总经理):把光伏融资变现为市场公众行为
我们招商银行总行战略二部主要是牵头经营整个光伏电站行业,去年是一个开始,也投放了几十亿。今年想干的一些事情:
从整个价值链、产业链来看,光伏行业最前端的(电站行业)就是EPC的建设期,这个时期因为参与的主体非常多,有大有小,风险也比较多,有并网的风险等等。在这个阶段,我们已经跟一些行业巨头、产业龙头合作产业基金,以这样的形式,银行可以提供优先级的资金配置,包括在管理上也可以参与。通过产业、行业基金的形式,把风险隔离,把资产打包,把前期的一些评估运维调研都放在可控范围内。
到了中段,就进入目前传统商业银行比较主流的领域,就是项目融资,我们可以配上十年、十五年的项目融资,根据它的现金流,当然也要根据国内现状。目前绿电补贴到来的时间非常地长,但我相信发展的眼光来看,它一定会匹配和解决的。
我们在项目融资的时候,前期给予一年或一年半宽限期,这个用项目贷款来持有,比较传统。但是这个资产要清晰化经营,十年、十五年的时间,对银行来说,基础定价又不能太高,高了影响业主内部收益率。我们一定会谋求,但目前也看到很多主体都在做,我们也派出团队成员去学习、跟企业不断磨合。等它的财务数据连续,现金流稳定,第三方评级能够出来,希望能把这个资产通过ABS等形式出表,离开表内的贷款。
从整个产业链来讲,招商银行2015年希望通过前端的产业基金的协同,中段项目融资的持有,到最后的出表,能够真正把它变现为一个市场的公众行为,大家来分享,这样对行业健康发展是长期有效的。
瞿晓铧(阿特斯中国董事长):要关注两个融资模式
第一个,ABS,我把它翻译成发电资产抵押债券,这种做法通常是把屋顶、小型、分布式的屋顶光伏电量项目租赁合同,把其中评级、质量比较高的租赁合同打包以后,通过国际上的三大评级机构评级,评级以后直接在公开市场可以发放债券。这种做法我们统计在2013年、2014年在美国成功地为光伏业务融资3个多亿美金,看起来不多,但是这种ABS的方式通过三大评级机构评级来做,这个在光伏行业以前是没有的。融资成本在去年和前年在美国市场大约是4%到5%,相对来讲还是比较低成本的融资。
第二个,这段时间大家耳熟能详的,Yieldco,这个词本身也是一个创新性的词汇,它实际上是三个投资特性的组合(固定收益、成长性、上市),上市就带来了流通性和变现性。通常这个都会有一个发起人兼管理人,能够放进这个的资产都是低风险、高质量的,并且是并网运营以后的资产,它能够产生固定的、稳定的现金流,因此可以带来固定收益。它本身就把它的净现金流的85%左右作为红利,分派给它的投资者,同时通过发起管理人的强大的新项目开发能力,以及已有项目并购能力,为股东提供12%-15%的成长空间,你如果投了它的话,今天拿一个固定收益,但是可以预期这个固定收益,以后的每股收益每年每股分红可以有12%-15%的增长。
这样一个资产,当你达到一定的资产包以后,就可以直接上市,它变成一个可流动性的流动资产。通过这种融资方式,去年在美国为光伏行业带来了100多亿美金的融资,在美国交易的几个加起来的总市值大约在140亿美金左右。它的融资成本(现金分红率)好的时候大约是2%到3%,也有时候是5%到6%,它确是为光伏资产的证券化以及光伏项目滚动开发提供了一种相对低成本的融资工具。
Yieldco是一个很好的帮助光伏发展的融资工具,它倒不见得是一个赚快钱的工具。有几个Yieldco是跑赢了大盘指数,也有一些跑不赢大盘指数,还要取决于本身的资产质量,以及有没有强有力的未来增长性。
隗永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风险营业部副总经理):保险定价是个难题
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光伏电站包括整个光伏行业都是崭新的行业,以往的数据非常有限,因为保险最根本的原理就是基于大数法则的一个财务转移方式,它所有模型搭建都要有过往大量数据作为依托。现在国内光伏行业以往主要是上游的组件、逆变器,随着国内新能源政策的推出,现在国内电站也是雨后春笋一样的慢慢地起来。
现在市场上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从前端的组件质量,衍生到后端电站整体的发电量,现在我们能拿到的数据更多是来自于欧洲(尤其是德国)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大量电站运营的数据,我们可能通过一些渠道能看到,但是对于国内电站的数据目前还在一个积累过程中,所以现在保险定价的确是相对比较难的问题,但是我们有一些模糊化处理的手段,在一定范围内我们可能也能介入这个行业。
我认为这个行业其实对于整个金融行业来说都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金融业对于整个光伏的技术、质量的评判都并不专业,可能需要专业第三方来评估质量,包括推广质量标准。对于保险公司最大的价值就是减少财务不确定性,光伏电站发电量的不确定性可能来自于很多因素,包括技术上的不确定性,未来智能化组件,包括智能化电站管控,可能会从技术上减少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并不能完全消灭,技术上的不确定性永远存在,只是它可靠性的提高,但不可能是零(从保险角度来看)。
可能还有一些天灾人祸、不可控因素,这些大部分都能通过保险的手段转嫁,如果保险公司承包了这些风险之后,可能对于未来的电站证券化,包括做电站证券化评估和定价,都会更加便利,因为证券化最核心就是把电站资产收益确定性评估出来,这个确定性保险公司承保之后可能会大大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