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虽然过去了3年多,但核污染的治理至少需要40年时间,期间产生的费用将不断增加。但据日本媒体30日报道,截至2月底,福岛核电站的东家——东京电力仅支付了地方政府要求76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0亿元) 去污费用的2%。
东京电力公司成立于1951年,是日本一家集发电、输电和配电于一体的大型电力企业。在2011年日本本州岛海域地震中,东京电力公司因处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不力,不仅面临惨重的经济损失,更陷入“千夫所指”的尴尬境地。
福岛第一核电站灾后清理工作还在继续,污水问题仍非常严重,成千上万名工作人员还在继续与大量的辐射性污水做着斗争。整个核电站的退役将花上至少40年,而包括对数万被迫离开家园的人们的补偿在内的费用将高达约10万亿日元(约5500亿人民币)。
这笔巨额的赔偿费用放谁头上都是个“噩梦”。而根据2011年8月出台的《放射性物质污染对策特别措施法》规定,去污相关费由东电负担。
按照日本媒体的说法,去污相关费用由国家暂时垫付,之后向东京电力征收。如果东京电力拖延支付,利息部分需通过税金来支付,因此将增加国民负担。
事实上,日本政府直辖去污工作的费用基本如数支付。截至2014年,日本政府共支付了约1.4万亿日元(其中地方政府部分约6300亿日元)。
日本环境省从2012年11月起定期向东电要求支付已确定金额且备齐材料的去污项目费用。截至今年2月底,环境省要求东电支付的地方政府去污费用总额为761亿日元,而东京电力在支付了首笔账单部分金额的15亿日元之后就没有继续支付。
东电公关部就未支付地方政府自主去污费用一事解释称:“确认是否是法律规定有支付义务的去污作业需要时间。”
另一方面,对于国家直辖去污工作的费用,东京电力则支付了799亿日元,约为总额925亿日元的86%。环境省认为:“全部都是依法向东电要求支付的,我们将继续要求全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