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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多省区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2015-03-11 08:44:54 中国煤炭网   作者: 宋琳 整理  

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4年,山西煤监局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守“发展决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红线”,狠抓煤矿安全“双七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强化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4年,山西省原煤产量97670.01万吨,同比增加1410.95万吨,增长1.47%。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6起,死亡35人,同比减少14起、40人,分别下降35%和53.33%。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12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12起、30人,分别下降50%和63.83%。地方煤矿发生事故14起,死亡18人,同比减少2起、10人,分别下降12.5%和35.71%。较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2起、14人,分别下降40%和56%,与2005年相比较,较大事故起数减少了18起,下降86%,死亡人数减少76人,下降87%。

全省多地区事故总量下降,在11个地市中,有8个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双下降”,其中太原和运城2市未发生煤矿事故。2014年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最好水平。

内蒙古:百万吨死亡率为0.0297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24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2起,减少2人。全区煤炭产量90808万吨(调度数),同比减产12222万吨,百万吨死亡率为0.0297。

2014年全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297,同比上升0.0016。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81685万吨,增产8125万吨,增长11.0%,百万吨死亡率为0.0184,同比上升0.0034;国有地方煤矿原煤产量3372万吨,减产3774万吨,减少52.8%,百万吨死亡率为0.0890,同比上升0.0050;乡镇煤矿原煤产量5751万吨,减产16573万吨,减少74.2%,百万吨死亡率为0.1565,同比上升0.1027。

陕西:煤炭百万吨死亡率0.1

2014年陕西煤炭产量逆市增长,达到5.15亿吨,比2013年4.93亿吨增产2182.54万吨,销售5.01亿吨,增销2161.35万吨;全年发生事故32起,死亡52人,百万吨死亡率0.1,比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低18%,比全国平均百万吨死亡率低60%,产销是陕西有史以来最高的年份,安全仅次于2013年的百万吨死亡率0.06。

陕西是我国煤炭战略西移以来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新建矿井多,资源整合项目多,技术改造矿井多,机械化程度.高,仅2014年新增产能达到了3390万吨。2014年陕西尽管关闭各类煤矿29处,淘汰落后产能1166万吨,两者相抵还是增加产能2224万吨。

2014年,陕西煤监局坚持以预防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突出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建立了“四级”煤矿安全监管网络,实行局领导分片安全保联制度;突出瓦斯、水、火、煤尘、大面积悬顶等重大致灾因素防治和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措施的落实,不断强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府向瓦斯突出灾害严重矿派驻督导组制度,坚持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坚持有针对性的开展煤矿安全检查、督查,坚持严厉查处各种安全违规行为,安全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新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个持续下降”

今年以来,全疆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安全控制考核指标未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个持续下降”,即:事故总数、总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降;“两个进一步好转”,即:大部分地州(市)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但年内未能杜绝煤矿重大事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2014年,全区各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39人,与2013年同期27起/50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22.2%,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22%。全区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0.294,同比减少0.08,下降21.62%。其中,直管煤矿企业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0.12,同比减少0.05,下降29.41%;国有地方煤矿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1.67,同比增加0.89;上升114.1%;乡镇煤矿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0.20,同比下降0.26,下降56.52%。

全区各类煤矿四项主要指标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呈下降态势。2014年的控制考核指标控制在进度目标以内,截止12月底,实际死亡39人,控制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以内(占69.64%)。

江西:煤矿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2014年,按照总局党组、国家煤监局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江西煤监局认真学习贯彻杨栋梁局长在江西煤监局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进煤矿“双七条”、落实“1+4”工作法,深入开展“七打七治”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各方努力,煤矿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共发生事故33起、死亡40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4%;其中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没有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甘肃:煤矿安全生产再创历史好成绩

2014年,甘肃省共生产原煤4700万吨,同比增加19.51万吨,增长4.17%。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13人,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8.24%,比上年控制数相比降幅达到69.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55,控制在国家下达的6.4%降幅指标以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7.14%,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014年,甘肃煤矿实现了三个零发生:一是较大事故零发生。自2013年1月3日至今,连续731天未发生较大事故。二是重特大事故零发生。自2012年9月25日至今,连续831天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三是瓦斯事故零发生,自2012年8月8日至今,连续879天未发生瓦斯事故。

青海: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青海煤监局认真履职,依法监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50%、20%、10%。

一是落实“1+4”工作法和“双七条”。落实《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与全省所有煤矿的110多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先后9次组成督查组深入重点产煤地区开展督查,进行分类指导,执法检查煤矿覆盖率达到100%,对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实施监察罚款278万元。二是加强重点煤矿监控。确定灾害相对严重、事故多发和管理水平低的8处煤矿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加强监察执法,一些历年事故频发的老煤矿实现了“零”事故,一些长期基建、电源不具备“双回路”等重大问题得到解决。三是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立11个排查组和两个督查组,深入产煤地区开展排查和督查,在第一轮大排查中,排查煤矿安全隐患242项,依法查处7处非法违法煤矿。谈心对话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得到了总局表扬。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