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共山表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累计超过140亿元,严重增加了企业财务负担,并且导致了产业链中的债务转移,形成“三角债”现象,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他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与产业发展规模缺乏有效的关联性,导致征收资金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长期存在“寅吃卯粮”的现象;另一方面,自2012年起,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的牵头单位由国家发改委转到财政部,并且电价附加资金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统一管理,也导致了2012年之前的补贴资金支付缺乏公开明确的解决方案。
朱共山称,若能将与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收支有关的资金确定方式、收支操作流程、管理和监督工作等实现公开化,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能获得明确的发展规模参考,有助于解决资金征收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缺口的现象,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也将相应得到明确,使得补贴资金的发放或补发能够及时、顺利地进行,从而使得补贴资金得到更高效的利用,及时解决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资金难题,增加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为此,他建议: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财政部据此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由国家能源局敦促电网企业严格执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由请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对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有关的征收金额、发放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并及时合理回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信息公开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