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
环境保护,也是全国政协委员今年热议的话题。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均表现出高度关注与信心满满,并从各自角度积极建言献策。
新环保法治污威力立竿见影
政府将铁腕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信号,正在强力释放。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要全部淘汰。
而在此之前出台的省级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无一例外地将污染治理纳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有7个省份明确,将于今年出台专门法律规范治理雾霾。
今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曾经被戏谑为“面条法”的环保法,一亮相便是带着“牙齿”的。
“牙齿”的威力立竿见影。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注重强化“牙齿”的作用。在7日下午的记者会上,他表示,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钢牙利齿”,关键在落实。
陈吉宁介绍,去年,实际新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分别为1.3亿、2.6亿、2.4亿千瓦,脱硫脱硝装机容量占比达到95%和82%;3.6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硫设施,占比达81%;6.5亿吨水泥熟料产能新型干法生产线新建脱硝设施,占比达83%;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00余万辆,超过过去3年的总和;淘汰燃煤小锅炉5.5万台,各地煤改气工程新增用气量25亿立方米。
建立统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我国尚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毅说,工业确实占了全社会能耗的70%,也是主要污染源,但是不能因此忽视或放松对工业的重视和投入,以至于它边缘化,那就脱离了我国国情。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志彪表示,污染虽不可避免,但可加强治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环境的损害。最有效的是改革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建议,建立统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如同开车要有驾照一样,驾照既是资格证也是违法记录平台。排污许可证也具有这样的双重功效,既是行政许可,也是执法手段。企业排了什么,有没有超标,这里都有记载。”
朱征夫建议,国务院应当按照法律授权,加快制定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条例,以严密、统一的许可程序,实现排污许可制度全覆盖,建立“排污必持证、无证禁排污”的管理体系。建立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等制度形成有机的制度体系。以环评许可控制源头,以排污许可管制过程,对已有、新增污染源的排污行为进行全面监管。
排放第一类污染物应追刑责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认为,应当将一些排放污染物行为入刑。如超标排放第一类污染物(各类有害重金属、苯并芘、放射性等有毒物质)的,就应予以量刑。排放其他类污染物超标若干倍的,也应予以量刑或者拘役。
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污染反弹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在潘晓燕看来,“根源在执法机制不够健全”。她力主在国家层面设立“环保警察”机制。通过环保警察对环境违法者进行刑事拘留,提高执法威慑力,可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潘晓燕补充道,国家和各地方要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对环保警察的职责加以明确并告知公众,具体为:环保警察负责侦办所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环境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建立信息共享、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线索,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等。
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除了被动应对防治,还可主动加强城市的绿化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认为,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由于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在规划部门进行绿化规划后,政府部门应于多久之内安排完成绿化工程的投资建设,因此实践中规划部门进行绿化规划后,许多政府部门都没有及时地出资建设绿化工程,使得城市绿化工程规划成为纸上谈兵。”施杰说。
施杰建议,应当在立法中明确,一旦城市绿化工程规划完成,政府部门应在多久内进行投资建设,并明确如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落实该绿化建设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对城市绿化工程统一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并且明确具体负责验收的行政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