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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代表建言设立老矿退出机制

2015-03-10 08:33:19 中国煤炭网   作者: 李坤芳  

随着多年高强度开采,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及东北三省等老煤炭产区,普遍面临着资源枯竭、矿井衰老、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等问题,大规模转产转移压力越来越大。

据调查,从1990年代后期到2008年,全国共有270多处煤矿(企业)实行政策性关闭破产,解决了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许多问题,但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管理、 职工社区“四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物业)管理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党工团组织关系未能移交地方政府和社会管理,致使主体企业长期背负着沉重包袱。全国20个省份28家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原国有重点煤矿已垫付资金265亿元。

全国20个省28家煤炭企业中,因资源枯竭、扭亏无望、高硫高灰,面临关闭退出的原国有重点煤矿共115处,其中资源枯竭的煤矿70处,涉及在职职工30万人。据估计,全国面临关闭退出的原国有重点煤矿约有130处,涉及职工约35万人,承担了大量办社会职能、机构和人员。

从整个行业看,中煤能源集团、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山东能源集团、河北冀中能源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等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资源枯竭与落后产能的矿井。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来自煤炭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普遍提出了老矿生存困难的现状,并对如何制定政策机制、帮助老矿顺利退出提出建议。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