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市场主体,不仅应该能够正常进入市场,而且也应该能够正常退出市场,这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大同煤矿集团董事长张有喜说。
对资源枯竭老国有煤矿无法实现正常退出,他忧心忡忡。“随着这几年煤炭市场的持续下滑,这些老煤矿亏损更加严重、雪上加霜,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
“上世纪90年代政策性破产的煤矿,有一部分煤矿企业办社会职能至今没有移交地方政府和社会管理。”张有喜说。
据介绍,从2000年12月至2009年3月,同煤集团下属的“一局六矿”(轩岗矿务局、永定庄矿、白洞矿、王村矿、挖金湾矿、雁崖矿、大斗沟矿)先后实施了破产关闭和重组。但是由于实施政策性破产时,破产费用计算的基础很低,破产补助金存在一定缺口,实际发生的费用均已超过核定数,费用没有来源,企业只能依靠流动资金先行垫付。截至2014年底,同煤每年垫付4亿多元,累计垫付24.6亿元。
“还有一些煤矿,是计划经济时期建的,现在多数进入衰老期,濒临资源枯竭,开采成本高,经济效益差。按照市场化机制,这些煤矿应逐渐进入关闭破产退出程序,但是没有相关退出政策扶持。”张有喜说。从上一轮“一局六矿”政策性破产到目前,同煤集团还有8座煤矿资源濒临枯竭,亏损严重,涉及资产总额57.3亿元,在职员工4.5万人。
他建议,对资源枯竭老国有煤矿正常退出出台扶持政策。让企业能够在深度下滑的煤炭市场中轻装上阵。
对原政策性破产煤矿出台后续政策支持。由地方政府按相关政策规定,成建制接收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办社会设施和职工。对即将实施破产关闭的资源枯竭煤矿,出台提前退休退养的有关政策,允许破产煤矿职工提前5年退休,部分从事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10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