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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永春代表:解决老国有煤炭企业困难刻不容缓

2015-03-06 08:27:38 中国煤炭网   作者: 李坤芳  

“企业困难严重程度已超过上世纪90年代煤炭行业困难时期。”全国人大代表、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平沟煤矿动力科的技术员伊永春的话让记者大吃一惊。

“上世纪90年代,那会儿是企业被拖欠的尾款比较多,煤卖还是能卖出去得。那会儿还有市场。这会儿是没市场。”伊永春解释道,“从2012年开始,我们公司已经累计亏损41.89亿元,职工工资累计下降了20%,现在已经拖欠职工工资2个月了。”

截至2014年9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全国煤炭企业亏损面超过了70%,有70%的煤炭企业减发工资,30%的煤炭企业出现欠发工资现象,20%的煤炭企业工资下降幅度超过10%。

伊永春说:“现在,有部分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了,职工收入没有保障了,这严重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和谐安定。而绝大多数亏损降薪企业,是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的老国有煤炭企业。因此,解决老国有煤炭企业困难问题刻不容缓。”

老国企的困难

伊永春在调研中发现,老国有煤炭企业普遍存在四个特点:生产成本高、人员结构老化、企业亏损严重、社会负担沉重。

由于老矿井地质条件复杂和先天设计布局上的限制,加之开采年限长,存在着点多、线长、用人多现象。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增大了安全管理难度。同时水、火、环保、地质灾害治理、瓦斯抽放,致使成本偏高。

在人员结构上,由于老国有煤炭企业的生产矿井大部分是上世纪60年代左右建成的矿井,人员多,效率低,人员结构老化。

2014年,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9亿元,比2011年的179亿元减少100亿元。该公司通过采取双增双节、降本增效措施,累计减亏49.63亿元,但仍然不能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

老国有煤炭企业的社会负担非常沉重。以乌海能源公司为例,截至2014年底,棚户区搬迁改造费用支出10亿元,企业改制下岗出中心断保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支出2.82亿元,离退休机构移交地方政府费用支出13.05亿元,仅此三项合计支出25.87亿元,均通过新增贷款支付,未能税前列支,同时还需支出贷款利息1.4亿元。

需国家政策支持

“由于老国有煤炭企业,资源储备不足,资金匮乏,无力扩张,转型困难,难以自救。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员工收入下降,容易导致人心不稳,形成社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伊永春说,“企业自身无力妥善安置员工,需要国家出台支持政策。”

她建议,建立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妥善安置员工。如对于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技能单一的“40、50”职工,由国家托底,允许提前退休;对于“40、50”以下的职工,由国家托底,鼓励其自谋职业等。

她希望国家能够减轻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社会负担,减免因承担社会责任而支付的税收、贷款利息。减免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各种税费,如资源税,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制定浮动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生存环境,为员工留住生存岗位。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