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民群众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出台《河北省煤矿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市民举报煤矿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办法中规定,对查实的举报,河北省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中所列的事故隐患等确定危害程度,并研究确定给予5000-20000元之间的具体奖励额度。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信函两种方式进行举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举报电话(0311-12350、 0311-87803000)、值班室(0311-87908255)或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安管处(0311-87803111、87907542);信函(特快专递)寄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57号(邮编050071)省煤管局安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