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绿色金融的概念和特性并促使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比其他生产发展相关联的投融资创新要更为重要。目前,在我国投融资体制建设滞后的情况下,绿色金融是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必将对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积极的作用。
金融与绿色金融
狭义金融是指货币类高流动性资产和证券类低流动性资产的融通活动。前些年,我国财经类金融教科书上将金融定义为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显然,这一定义更为狭窄。在这个定义下,金融仅仅是指货币交易和短期商业信贷过程的加总。
然而,以货币为例,上述概念仅仅是交易货币和工商信贷的内容。它既不包括货币类资产的理财过程,也不包括资本类资产的增值和升值过程。换句话说,狭义概念似乎丢失了不少理应属于金融的内涵成分。显然,狭义货币只从货币和证券本身的生成及交易活动来看待金融过程。
广义金融的概念既包括货币和证券自身的形成和交易活动,还包括货币和证券自身交易活动这个相对独立的过程。从整个金融活动的过程来看,金融是货币和证券发行的市场(一级市场)和二者流动的市场(二级市场)群的组合。
因此,广义上的金融可定义为:所有高流动性资产(货币与准货币类资产)和低流动性资产(资源、产权、股权、股票及其对应未来收入流的有价票据)的形成过程——一级市场和流动过程和二级市场及其相互联动的总和。有了金融一、二级市场及其互动的综合内涵来补充狭义金融概念,绿色金融才会变得可理解和可操作。多年来投资于环境资金的市场匮乏(仅仅是公共部门的投资)才有可能变得可动员和可交易。
绿色金融概念属于广义金融的范畴,即绿色金融应该是绿色金融资产动员(一级市场)和流转(二级市场)的综合。
绿色金融的两级市场
绿色金融一级市场
绿色金融的一级市场是指绿色资源的动员,这里包括环境类资源技术发明类(比如节能减排技术)和环境保护类(比如排污权和捕捞使用权等)的确权、授权、评估、授信、担保、增级、卖方回购、第三方托管、托管、置换等资产证券化类业务等,其形成的做市主体应能够使得本行业的投资报酬率和其他行业的投资报酬率持平,否则,一级市场的效益将得不到充分动员。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一级市场尚未开始有效运行,一级市场中最重要的是绿色金融资源的动员有回购式的担保支持,有了担保式产品回购支撑,资产的证券化才是可能实现的。同时,做市主体类别应该分类完全,做市主体数量也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否则,产品的形成和投资报酬率持平只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