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运输
  • 观点:2015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将继续下降

观点:2015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将继续下降

2015-01-22 08:25:37 中国煤炭报   作者: 特邀撰稿人 韩雷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4年煤炭进口2.9亿吨,同比下滑10.9%,同期煤炭价格也下跌15.2%。据分析,2014年我国煤炭进出口市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限制煤炭进口,鼓励煤炭出口。2014年9月3日,多部委联合签发《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取消了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等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2014年12月16日,《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煤炭出口关税税率由10%下调至3%。

二是进口煤有价格优势。尽管我国在2014年10月大幅上调了煤炭进口关税,但进口煤较国内煤仍保持一定的价格优势。2014年12月末,澳洲5500大卡进口动力煤华南沿岸港口到岸价为每吨497元(巴拿马船),比国内动力煤华南沿岸港口到岸价每吨低41元;印尼4500大卡进口动力煤华南沿岸港口到岸价为每吨388元(超灵便船),较国内动力煤华南沿岸港口到岸价每吨低38元。

三是褐煤进口量增加。2014年以来,因海关总署上调褐煤进口关税,并将褐煤调入法检目录,加强煤质监管,国内进口褐煤周期加长,影响了一部分褐煤进口。但2014年前11个月,我国褐煤进口总量为5806万吨,占煤炭进口总量的22%,较2013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

预计,2015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步伐的加快,能源结构也将发生重大转变,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不断下降,煤炭需求增速也将适度放缓。同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对市场发挥的作用将继续变大,国内煤炭进口有望继续下降。

预计2015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将下降至2.7亿吨左右,煤炭出口量保持在600万吨左右。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