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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4年生产原煤1.43亿吨

2015-01-21 10:10:28 商务部

2014年,新疆原煤产量1.43亿吨,同比小幅减产2.61%,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去年,新疆加快推进现代化煤矿建设,自治区九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现代化标准煤矿建设管理办法》。全区115处煤矿项目开工建设,其中40处年生产能力百万吨、千万吨的现代化煤矿陆续建成投产。煤矿单井核定生产能力提高到27.7万吨每年;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100%,地方乡镇煤矿机械化程度达62.84%。在产煤重点地区哈密地区,大中型煤矿项目已突破年产亿吨规模,区域内煤矿平均单产达每年200万吨以上,结构调整成果突出。

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清洁生产工作也是促进新疆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2014年,通过关闭退出、兼并重组、改造升级等方式淘汰了8处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193万吨/年。目前,全区已建成洗(选)厂39家,年洗(选)能力5981万吨;全年入选原煤3982万吨,入选率为30.63%,洁净煤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新疆煤层气开发利用取得突破。阜康白杨河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进展顺利,52口井压裂工作已全部完成,陆续开始排采。

新疆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吴甲春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煤炭工业要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今年,自治区将加快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与技术改造,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新疆,生产原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