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6日讯,山西省政府网站显示,1月1日起,山西省煤炭资源税按8%的税率执行。另一煤炭出产地内蒙古上报税率为9%,均接近10%的上限。经过前期清费措施,资源税率从价计征后煤企仍“减负”。
一位煤炭行业专家表示:“尽管山西、内蒙古税率较高,但结合此前清费措施的执行,煤企整体的税负会有一定下降。”
山西省政府网站显示,此次税制改革取消了山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三项规费,连同原有从量计征税的资源税一并计算,此四项税费负担的实际税率远大于8%。
以山西省为例,2013年7月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两项,煤企减少15元/吨的成本。 2014年1月1日和7月1日两个时间节点对5项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吨煤减少6.5元;2015年再次取消两项收费,吨煤再减少7.8元。
从量计征前,按出矿价200元/吨,动力煤为5元/吨,焦煤8元/吨,从价计征后8%的税率征收为16元/吨,清费后,从价计征对煤企无疑是“减负”的,同时山西撤销县级以下煤检站,煤炭运输成本也减少5元/吨以上。
另一煤炭主产地内蒙古在2014年也进行清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14年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以及下调、取消的项目予以明确,7月1日起开始执行。
通过测算,内蒙古此次减免煤炭收费大约在10元/吨左右。
多位煤炭行业分析师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由于煤炭市场整体低迷,此前地方政府的减少征收的费用,成为煤价下降的空间,但是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对于煤炭企业的确起到“减负”作用。
同时,河南、湖南、广西的煤炭资源税税率也确定,税率分别为2%、2.5%、2.5%。
对于煤炭税率的不一,煤炭行业分析师张志斌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由于各地煤炭生产情况不同、煤价不同,山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地税率较高,应该只是过渡,后期还要平抑资源税差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发布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