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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系”混改在能源大区新疆全面铺开

2015-01-06 15:24:47 新华网

新年伊始,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由原中石油地区分公司改制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新公司由中石油与新疆当地能源企业合资运营。这标志着,中石油涉及下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新疆启动试点,也意味着“石油系”企业在能源大区的改革完成自上游到下游全覆盖。

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公司此前是新疆最大的成品油供应企业,拥有加油站千余座,成品油年销售量逾500万吨。据新成立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介绍,新企业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原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整体纳入新公司,连日来,新公司发票和公章已开始运行,各项业务平稳过渡。

据悉,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落地”后,经评估将启动下一步股权改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新疆能源集团和新疆投资集团,可能成中石油在疆合资合作的目标伙伴。

早在2012年,新疆即开始运筹油气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年7月,新疆地方政府与中石化合资组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交通厅与中石化合资建立经营高速公路加油加气站的新疆路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油气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破冰”。同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石油以地方参股形式,在克拉玛依组建红山油田,三方共同出资10亿元勘探开发准噶尔盆地的油气资源。此番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注册成立,被指拉开了中石油销售板块全国改革的序幕。至此,新疆混合所有制改革覆盖了“石油系”企业上游开发、中游加工和下游销售各个环节。

据自治区国资委介绍,新疆探索了央企在疆注册、地方企业参股央企、地方主导的油气资源自主开发、多种所有制企业合作等混合所有制改革多种模式,并由油气逐步拓展到煤电煤化工、新能源、铁路等多个领域。

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蒙永胜认为,新疆“试水”企业产权多元化和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吸纳地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参股央企业务,实现企地互利共赢,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把利润与税收最大限度留在资源地,同时培育、转化和做强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利于提高新疆经济质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