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方略和行动纲领,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给出了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的上限,这在我国能源发展史上是第一次,此前能源供应的基本方针是满足需求,而今后则要面对能源和煤炭消费的天花板。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2%以内。确定上述能源消费目标,对我国电力工业特别是燃煤发电会有怎样的影响?我们还是先来看看现状吧。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电联发布的国民经济和能源、电力统计资料,2005年、2013年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总量、煤炭生产量及电力消费煤炭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指标数据见下表:
2005—2013年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率6.74%,但近年来明显回落。2010—2013年年均增长4.88%,2013年仅为3.68%。煤炭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开始逐年下降,2013年已经从2005年约70%的高点回落至65.7%,近三年来呈快速下降态势,2011—2013两年中回落了2.7个百分点。同时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在一步步提升,2013年该比重已达54.78%,比2005年增加了4.38个百分点。随着能源发展新战略的实施这一态势将继续保持。
由于行动计划设定了2020年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的上限,因此以2013年为基年,未来的7年中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的增长率上限也就被限定了,其中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率上限为3.59%,煤炭消费的年均增长率上限为2.18%,而按标准煤计算应为2.73%,这说明煤炭提高单位热值已成重要任务。
煤炭消费比重62%,七年中需要降低3.7个百分点。同时电煤比重需进一步提高,2020年到58%。
2013年我国煤电全口径发电量39805亿千瓦时,供热量32.41亿吉焦,供电煤耗321克/千瓦时,供热煤耗39.6千克/吉焦,消耗的原煤为20.49亿吨。
2020年我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按58%的目标设定,供电煤耗和供热煤耗按降低4.5%计,2020年煤电发电量的上限为50117亿千瓦时。七年中煤电发电量的增量为10312亿千瓦时,年均允许增长1473.2亿千瓦时。届时煤电发电量约占总发电量构成的65%,比2013年降低9个百分点。
(本文作者系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专职顾问 姜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