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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环境违法案件高发频发 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2014-12-09 14:12:04 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曹立平今日解读时指出,全国环境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违法违规案件高发频发,突发性环境事件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曹立平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孙振世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相关问题。

曹立平指出,环境监管执法是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直接手段,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最有力措施。三中全会要求,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加强环境保护基层执法力量。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战略部署,要求在资源环境领域推行综合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保证法律得到严格实施,已经成为环境保护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环境法治的首要任务。同时面临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这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曹立平表示,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要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是重要内容之一。为落实“向污染宣战”的政治宣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已经或即将陆续发布。加强监管执法有助于落实简政放权背景下的环境保护工作。

曹立平强调,各地区、各部门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环境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我国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违法违规案件高发频发,突发性环境事件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老百姓反映强烈。

曹立平表示,《通知》的发布,彰显了政府强力治污的坚强决心,这是国务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的环保法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的重要措施。一是向社会传递强力治污、重典治乱的国家意志和坚强决心。二是督促各级地方政府落实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对环境监管执法负领导责任。三是督促环境监管部门必须坚决纠正监管缺位、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遏制当前环境违法案件高发频发态势,从而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环境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