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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首个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备案

2014-12-05 10:38:07 中山商报
        利用自家屋顶发电,并入电网后卖电还有钱收。昨日,南头镇居民陈健辉终于用上了自家屋顶发的电。他投资3万元建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千伏。市发改局称,这是中山市首个成功获得备案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陈健辉建的屋顶光伏发电厂按照每天10度的产电量,年产电量3600多度,算上省下来的电费和用电补贴,10年左右可收回成本。

多出的三分之一发电量拿来卖

陈健辉家的3层楼部分屋顶铺上蓝色的太阳能光伏板,显得和周围住宅不一样。1个月前,从事电力工程的陈健辉向供电局南头分局和相关部门申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中山我市第一个使用光伏发电的居民用户。

最近几天阴天多雨,太阳光照不足,陈健辉算了一下,30平方米的太阳能板,平均每天约发10度电,自家用4度,6度卖给了电网;自家又从电网用了10度电。卖给电网的电约0.5元/度,加上正在申请的国家补贴0.42元/度,可达到0.92元/度,比普通居民用电价格要高。他算了笔账,如果平均到每年,自家发电约3600度,其中2/3自用,多出的1/3用来卖,约10年时间就可拿回投资成本。

他说:“投资是次要的,我更看好的是绿色环保的趋势。在屋顶铺设太阳能板,既可利用太阳能资源,还有隔热效果。”实际上,主要设备太阳能板和逆变器约花了1.8万元,他说,如果不搭棚子等,投资不用3万元。

面积小,回本要比工厂慢

南头供电分局营销主管郑作升说,利用自家屋顶发电在中山市是新鲜事,备案和安装并网都经过了一番摸索。走审批流程和安装大约用了一个月时间,就连计费的后台软件,也要特别设置一个计费功能。

自家屋顶发电、并入电网,改变了居民向供电公司买电的单向交易。屋顶有了微型发电站,与供电公司就变成“双向”交易了,用不完的电可以卖给电网,不够用就买电网的电。屋顶发电的用户要安装两个电表,一个计算发电量,一个计算卖给电网的电量。

是否利用自家屋顶发电,郑作升表示居民还是要考虑自身条件。“居民屋顶发电,面积很小,没有规模效应,要比工业屋顶发电回本慢。设备的寿命、例行的维护成本也要考虑。”同时,他提醒,只有独立产权的屋顶,如自建房、别墅才能建这种微型发电站。

陈健辉则认为居民屋顶发电有前途,这几天自家发电站运行起来,不少亲戚朋友都想来参观学习,他准备试行一段时间后,扩大屋顶太阳能板的面积。

市发改局称,该项目对中山市推广清洁能源应用、推进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着积极的示范作用。

如何在屋顶建发电站?

据中山市发改局能源科介绍,我市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办理备案手续。

居民可在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

2、资金证明材料。

3、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的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场地及设施的使用租赁协议。

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验收发电后,可向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补贴申请,符合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发电量和补贴标准,定期获得补贴资金。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