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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改革煤炭焦炭公路运销体制

2014-11-19 09:28:36 中国公路网

11月18日上午,山西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分析10月份经济形势,安排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强与中科院的合作等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副省长张建欣、郭迎光、王一新、张复明,省政府秘书长廉毅敏参加。

会议听取了10月份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拼搏意识,奋力冲刺当前重点工作,为2015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要全力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大力实施“百日百项”工程开工计划,加快省市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认真研究明年投资盘子,在交通、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抓紧谋划一批成熟可行的大项目新项目好项目,加强对各地各行业的工作指导,确保全年投资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要坚决遏制扭转工业负增长局面,继续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强对电力、焦炭、冶金等重点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分类指导,积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别要严格控制超能力的、非法的和不安全的煤炭产能,增加全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煤炭产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扎实做好煤炭工业脱困工作,确保工业增加值月度增速由负转正。要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要统筹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增加居民消费、三农扶贫、节能减排和扩大对外贸易等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改革煤焦公路运销体制,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消除壁垒、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是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实现政企分开、坚持市场主导、创新监管方式、保障转岗安置的原则,加快建立企业自主经营、市场公平竞争、政府依法监管的煤焦公路销售管理新体制,坚决打赢这场改革攻坚战。要明确重点任务,从今年12月1日起,全部取消对相关企业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和稽查点;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省内各类公路煤炭、焦炭检查站和稽查点的相关设施。要妥善安置转岗职工,调动职工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装备,尽快建设新的煤炭综合信息平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分解落实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部署协调推进、改革目标圆满实现。会议原则通过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方案,决定按程序报批后下发执行。

会议认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帮企业、促就业、保增收、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增长。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影响,当前城乡就业、居民增收和农民工工资按期发放面临的困难有所增加。会议要求,要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人民政府为人民的理念,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突出抓好就业、收入、物价以及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民生工作,切实关注保障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要千方百计做好企业稳岗工作,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队伍。要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收入,认真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制度规定,鼓励自主创业、增加收入。要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

会议研究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下发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