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作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以促使煤矿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该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隐患整改验收程序。煤矿企业对照隐患整改解封18条标准,进行全面整改,经所在省骨干煤炭企业初验合格后,报该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煤炭局)验收。该市组织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以正式文件批准其进行隐患整改;许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接到禹州市正式批复文件,组织许昌市、禹州市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进行现场解封后,煤矿企业开展全面隐患整改活动。二是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矿井达到复工复产标准后,先由省骨干煤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该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验收组组长、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许昌市政府安委会进行验收;许昌市验收合格后,由许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向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督查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经许昌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批准煤矿复工复产。凡不经上述程序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