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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寒冬“祸首”的警告:“双反”还没有结束

2014-10-31 09:12:45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如果没有中欧光伏贸易摩擦,可以预料,中国光伏产业现在肯定是另外一个样子——可惜,这个“如果”终究只是幻想。自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开始,欧美光伏需求急剧下降之后,纷争就注定要到来。僧多粥少,而且有限的市场还在继续萎缩,欧洲本土企业的过激反应就成了必然。在光伏产品价格还未降低到国内所能承受的水平的时候,借助欧美高端市场“借鸡孵蛋”就成了我国光伏产业成长的唯一选择。所谓的依赖国际市场,这才是根本原因。关键在于,中国光伏产业有没有借着产业发展初期获得足够的资本与技术积累来反哺国内光伏需求。

对于国内一般新兴产业而言,基本都是应者本能或者主动地准循着这么一个思路来。欧美市场较高的消费水平让我国的新型工业产品可以有足够的利润,企业可以通过出口来获得扩产以及技术研发的资金进行进一步投入,继而在产业完全成熟时内销供给国内。特别是在经济持续增长能源需求日升的情况下,光伏产业无疑将最终成长为中国能源供应链的重要一极。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这个时机选得又准又狠。其时,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已经初具规模,但由于仍过于专注产能扩张(甚至是举债扩产),太阳能产品正处于价格急速下跌的时期,想要像前期那样获得丰厚的回报是不可能的了。事实上,在2012年开始,光伏产业基本上就进入了薄利多销阶段。一个反倾销征税,无疑让企业们多多销售产品回本的期望破灭了,更严重的是,大批企业还因此销路大减濒临破产。李克强总理2013年的访欧,光伏贸易争端达成和解后,中国光伏产业才稍获喘息的机会。

欧盟对华发起光伏产品“双反”案,是中欧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摩擦、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对中国来说,此案涉及中国20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额及中国上千家企业的生存和大量就业。而对欧盟来说,相关机构调查显示,如果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将使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下滑,导致欧盟3年内失去24.2万个就业岗位以及272亿欧元的“附加值”。显然,贸易争斗是两败俱伤的结果。而中欧光伏争端的和解,为今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开了好头。

正是有这个例子在前,中国与欧盟在电信领域的贸易摩擦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见2013年中欧光伏贸易争端和解的意义重大。然而,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欧盟的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在某些情况下,这是可以利用,特别是在国际事务中处理,对集团内部进行利益区分,是常用的手段。然而,这也是一把双刃剑。

金秋九月,李克强总理再次访问欧洲。此次访欧,中国签下的每个大单都足以让国际媒体咂舌——中德:181亿美元;中俄:约100亿美元;中意:80亿欧元。从这次总理访欧的目的地与签单合作对象来看,德意都是欧盟事物中的主要力量。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都能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然而,就在总理访欧不久,欧盟内部就发生了“鞭打快牛”的事件。

根据欧盟的预算调整方案,欧盟总预算根据成员国的国民总收入按比例“摊派”,并且每年作一次调整。若成员国的国民总收入增长率高于年初预期,其“摊派”费会增加,反之会得到“退款”。很不幸,因欧盟会计规则发生改变,加之英国经济增长势头超过预期,英国需要在今年12月1日前向欧盟增付21亿欧元预算费用,这笔费用相当于英国向欧盟缴纳预算份额的20%。欧盟“鞭打快牛”激怒了英国朝野,但也暴露出了欧盟当前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普遍停滞不前的经济现状。

近年来,欧盟各国政府的主要精力都在挽救颓靡不振的经济形势上。然而,经济政策的成功与否是需要时间来兑现的,短期内,作为转移矛盾的手段,寻找“替罪羊”或者“元凶”追踪的把戏一直没有停止过。无奈的是,中国在这个过程中被拉过去当替罪羊的次数有点多。“双反”既是一种经济手段,也是一种政治上讨价还价的手段。深受其害的光伏产业对此感受尤深。此次欧盟对英国的“摊派”,不能不被警惕的人看做是新一轮清算的预兆。发出这个警告的,就是当初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主要主持者之一的欧盟贸易委员会贸易专员卡雷尔˙德˙古赫特(KarelDeGucht)。

德˙古赫特:中欧光伏贸易谈判结果不理想

正如前文所述,在对欧盟的商务事物处理上,尽管我国可以对集团内部进行利益区分,然而,最终也要承受另外一部分利益诉求未满足者的敌视。日前,欧洲即将离职的贸易专员卡雷尔˙德˙古赫特(KarelDeGucht)表示,欧洲在解决与中国长期的太阳能贸易争端方面,并未达成理想协议。言外之意,谈判结果不能满足其所代表的那一部分人的胃口。

在这场争端中,中国“像弹钢琴一样对待欧盟成员国”。总理李克强的柏林之行就是该争端的一个转折点,访问之后,德国立即撤销其此前对关税的支持,并且一些其他的欧盟成员国纷纷效仿。其后达成的谈判协议结果被称为中欧贸易摩擦谈判的开端,但这也就引起了卡雷尔˙德˙古赫特所代表的欧洲本土某些势力的不满。事实上,在其后的半年多时间中,以SolarWorld为首的欧洲本土光伏产业联盟就一直在试图推动对我国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进行二次“双反”调查。

事件回顾:

2013年5月上旬,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赫特(KarelDeGucht)向欧委会提交建议案,支持对中国输欧太阳能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计划从6月6日起征收平均税率为47%的临时性关税。5月15日,欧盟委员会与欧盟成员国就对华太阳能产品加征反倾销临时性关税进行闭门磋商。欧盟27个成员国可以在当天或接下来的数天内,就此作出口头或者书面的表态,包括支持、反对和弃权,并由欧委会记录在案。

根据欧盟贸易委员会的规则,如果投反对票的成员国少于15个,那么欧委会将会对中国输欧太阳能产品征收临时性关税。在2013年5月24日的投票中,德国、英国、荷兰、瑞典等18个国家投了反对票。此外,法国、意大利、葡萄牙、立陶宛四国选择站在欧委会一边,而波兰、西班牙、奥地利、罗马尼亚、拉脱维亚五国选择了弃权。

2013年12月6日,欧盟“双反”调查以价格承诺的方式落地,期限2年,共121家中国光伏企业加入价格承诺名单。在价格承诺名单内的中国企业每年可向欧洲出口7GW的组件配额,配额内的产品将不征收“双反”税率,同时承诺产品价格不低于0.56欧元/瓦;对于未在价格承诺名单中的企业,出口的光伏电池与组件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

光伏行业贸易摩擦问题复杂化

虽然在政府斡旋下,中国和欧洲于2013年就反倾销幅度达成一致,但2014年以来,总体贸易摩擦程度未见减缓,更多国家对我国企业采取了双反措施。与此同时,光伏行业贸易摩擦还呈现出地域范围持续扩大、新兴市场风险有所增加、示范效应不断增强等新特征。

此外,欧美对华光伏“双反”还对新兴市场国家产生了恶性示范效应。欧美对我国频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行为,为其他国家限制“中国光伏”起了负面示范作用。受其影响,不仅发达经济体不断加大对中国产品的贸易壁垒,不断有澳大利亚、日本等国要采取光伏贸易保护措施的消息传出,且以印度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已经对中国采取了贸易保护措施,这使得中国光伏产品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都成为众矢之的。而且,新兴经济体之间的示范效应不容忽视。目前,在印度做出反倾销终裁之后,巴西、南非以及部分东南亚国家国内也发出了双反呼声。未来,当我国开拓其他新兴经济体,对某一国别出口大量增加时,相关国家还有可能出现类似的声音,其真正转化为贸易保护措施的可能性逐步增加。这对于我国光伏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实现出口战略导向转型将产生消极影响。

欧盟或进行“反规避”调查企业应积极应对

今年六月EUProSun对欧盟贸易委员会提出,中国大陆产品以低于限价的价格在欧洲做销售,EUProSun在文件中指出中国透过各种商业上的行为规避了最低价格。但这份申请最后并没有被欧盟贸易委员会接受。

今年8月份,跟据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的预警,EUProSun再次指责中国光伏企业通过日本、台湾和马来西亚等国或地区转口等方式,规避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的高额税率。EUProSun还在准备申请材料,明确转口的地理范围,拟于今秋对中国光伏产业提起反规避调查申请。但欧盟贸易委员会八月末表示,将不会因EUProSun及SolarWorld对中国的指控而采取反规避调查,回复了近几日甚嚣尘上的传言。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9月份,英国太阳能贸易协会“点名”韩国和马来西亚,称两国涉嫌将中国制的太阳能产品标示为本国制品外销,成了中国太阳能产品的出口转运站。

由此可见,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规避调查并未成案。然而,在采样取证方面,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通过日本、台湾和马来西亚等国(或地区)转口以及第三国设厂的方式绕道进入欧洲的跟踪却一直在进行。一些小企业因为追求利润可能存在一些违规的做法,“做一单是一单”。这种小聪明到最后很有可能成为小辫子。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光伏,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