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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立对野蛮施工造成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理单位上黑名单制度

2014-10-27 08:20:17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日前,福建省出台《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对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进行严格限定,采用野蛮施工,未采取扬尘控制和降噪措施,造成粉尘、废弃物飘散,致使大气环境污染的,都要被“请”上黑名单。

《通知》对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进行严格限定。如果其在拆除工程施工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人工拆除、爆破拆除建筑时未逐层分段进行;采用野蛮施工,未采取扬尘控制和降噪措施,造成粉尘、废弃物飘散,致使大气环境污染的,都要被“请”上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会有怎样的后果?福建省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对这些责任主体(含有关责任人)采取承接业务限制、实行差异化监管、视频监控、不得评优评先等系列措施。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房屋和市政的拆除工程,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不得承接新的任务。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单位要想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要在投标前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等有关信用情况。

据了解,黑名单自下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如果未到期限又再次违规,则有效期延后半年。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