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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落实限产指标 比前七个月产量压减13.1%

2014-10-23 08:45:34 中国煤炭网   作者: 高文静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煤炭限产指标,山东今年后四个月(9月-12月)煤炭月均产量控制在1131万吨以内,比2013年后四个月月均产量压减10%,比今年前七个月月均产量压减13.1%。据了解,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已将煤炭限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单位已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生产煤矿。今后重点将落实好旬报、月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煤矿不超控制指标生产。对于今年上半煤炭产量已超过登记公布生产能力50%的煤矿,下半年必须减产、限产,确保年度在限制指标之内。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纪检组长于秀忠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煤炭限产指标,我省已将煤炭产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生产煤矿,其中,今年9月份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为1131万吨,山东省的控制指标为1130.71万吨,其实我省9月份实际产煤为1095.54万吨,这样算的话,全省的煤炭产量比国家和山东省的计划指标分别减少35.46万吨和35.17万吨。比如:兖矿集团9月份产量比控制指标减少20.23万吨,主要原因是济三煤矿受村庄搬迁、采场接续影响,仅剩一面生产,产量受到较大影响;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本月产量比控制指标减少2.3万吨,原因是陈蛮庄煤矿工作面倾角大、过断层、局部顶板破碎,推进速度慢,影响产量等等。

其实,在当前煤炭市场形势下,限产必将减量,减量必将减效益,效益下滑必定完不成考核指标,于秀忠说。下一步,山东将改进国有煤矿企业考核制度,优化调整产量、销售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等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合理组织生产,避免限产任务落空。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东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