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部分能源价格调节基金停征

2014-10-13 08:40:52 新华社   作者: 韩洁  高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1日对外发布消息,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国家全面清理并取消部分能源的收费基金,旨在为12月1日将实行的煤炭资源税改革铺路,确保改革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能源价格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