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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辆新能源汽车明年底大连上路

2014-08-26 15:42:01 中国质量报
  8月23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大连市公交、公务、邮政、环卫、出租车等公共领域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牵动,改善公共交通能源结构,全力推动城市节能减排和相关产业发展。

《意见》要求,2013年至2015年,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公交、公务、邮政、环卫和出租车等公共领域推广数量不低于3600辆;配套建设2座换电站、2座充电站和4000个充电桩;健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该市政府从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方面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据了解,大连市将提高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比例。采用财政资金购买的公务车辆中,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达到30%。公交车的年度更新和新增计划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将新能源汽车列入出租车备选车型,年度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新增或更新物流和环卫车辆时,小型车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型车尽可能选用新能源汽车。各景区的旅游租赁车和观光车必须选用纯电动车。与此同时,鼓励居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提出的在其车库、停车位安装慢充充电桩的要求给予协助,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今后凡新建住宅小区、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停车位按停车位的5%进行基本配置,现有社会公共停车场也要按5%配置。今明两年在全市规划建设100个快速充电桩。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大连,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