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由于企业策略的后发,政策在这一博弈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解决这一困局首先是政策,通过完善当前政策的细则等方式,增强分布式电站的确定性,提高分布式电站的收益水平,进而吸引企业投资。其次,从企业的角度,在期待政策完善的同时,通过商业模式、融资模式创新等,解决参与分布式投资所面临的问题。
政策:国家定调,地方协调,举一纲而万目皆张
政策之变,关键在于提高企业投资的稳定性与收益水平,根本在于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之变。
首先,对于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模式,我们认为在当前在财政、能源局、电网等利益影响下,改变这一模式的概率不大,更可能的是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政策的微调,以解决当前分布式存在的不确定性、收益率不高等问题,潜在的调整可能有:
1、将余量上网部分改为标杆电价:在当前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下,将余量上网部分改为参照当地地面电站标杆电价。这样,在电站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由于余量上网部分较小,几乎不会增加国家的补贴负担;而一旦电站出现问题,标杆电价又可以保证电站的基本收益水平。
2、提高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来提高国内分布式电站的收益率,以较高收益弥补分布式风险溢价,吸引资金投资。不过,如果提高全部电量的补贴标准,对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支付压力相对较大。
3、实施就近消纳:由于电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强势地位,国内企业信用水平较低,因此在国内推行容易导致偷电行为的净电量模式相对困难,但可以通过实施光伏发电就近消纳的方式,实现净电量的效果。当前,如果实施就近消纳,开发商可能会面临更多的结算问题。
4、 电网代收电费:电网代收是国外自发自用普遍使用的电费结算方式,推进电网代收模式,将解决光伏电站投资的结算不确定性问题。
除当前政策的微调外,可以考虑逐步推动配额制、碳交易等大制度的出台,一方面可以通过强制的手段推动电力公司、地方政策等推动分布式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提高光伏等新能源的投资收益,推动行业的长期发展。
其次,应该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并出台鼓励政策。从美国光伏发展经验来看,地方性政策在其光伏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的地方性光伏政策主要包括初装补贴、电价补贴、税收减免、融资支持等多种模式。目前,我国东部地区的浙江、上海、山东、安徽合肥等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补贴政策,主要以度电补贴为主,后期应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更多的方式支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