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1日正式发布,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破除地方保护等六个方面助推产业发展。工信部部长苗圩称,此次扶持政策力度空前,含金量极高。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生产20692辆,销售20477辆,产销量已超过上年全年数量。“我们已从市场培育期转为发展期。”苗圩称,此次意见是在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状态基础上,对2012年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出台后必将激活市场活力,加速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其中,针对充电设施缺乏的问题,特别提出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将其纳入城市规划,并完善充电设施用地和用电政策,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激活市场,根本是要激活企业和消费者的动力。“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就是要让企业尝‘甜头’,比如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结合给予优惠,允许有一定收益。还比如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分时租赁方式,探索新能源汽车发挥更大使用价值等。”苗圩说,针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也制定了补贴政策,并在此前免征购置税的基础上,对车船税、消费税等给予税收优惠。
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对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等也做了比例上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目录,破除当前存在的地方保护现象,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