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2日对外发布了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遏制煤制油(气)盲目发展势头,对违反政策规定违规上马新建项目的行为要进行问责。
国家能源局通知指出,按照要求,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需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禁止建设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规模的煤制油项目。
通知指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有序推进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近期将发布实施。产业政策明确了煤制油(气)“不能停止发展、不宜过热发展、禁止违背规律无序建设”的方针和“坚持量水而行、坚持清洁高效转化、坚持示范先行、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