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4日讯,从内蒙古政府网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以及下调、取消的项目予以明确,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下调和取消的项目包括:从7月1日起,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全区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由企业按规定自提自用,计入成本,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代收、代管、集中使用;铁路部门不得强制向煤炭企业收取煤炭运输保价费;取消铁路“三产”部门向煤炭企业收取的“计划费”。
一位煤炭行业专家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随着山西、陕西等煤炭产地纷纷出台政策,减免煤炭企业收费,内蒙古地区也出台措施下调涉煤收费,为煤炭企业减负,提高内蒙古地区煤炭企业竞争力。
《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要求取消无实质服务内容仅靠提供运输计划收取的综合服务费;降低煤炭企业铁路物流费用。从7月1日起,继续执行内政发[2013]95号文件中有关“规范和减免铁路运杂收费”项目中除“下调抑尘费”外的政策。
《通知》要求,各盟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相关铁路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及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得延期执行、变通执行、变相征收、明减暗增。
“通过测算,此次减免煤炭收费大约在10元/吨左右。”上述分析师同时指出。
内蒙古地区多位煤炭企业人士表示,虽然短期煤炭价格仍有下跌空间,但长期看对内蒙古地区整体煤炭市场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