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的口号喊了十多年却一直没有大的进展,业内人士戏称,电力体制改革十多年来唯一做到的就是实施了“阶梯电价”——很多用电大户认为是“变相上调电价”。
不过,今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又有了新动向。在今年3月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再次提上日程。在6月13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中,电力体制改革被重点提及。国家在电力改革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表达出在电力改革方面的决心。业内对停滞多年的电力改革重新燃起希望。
据了解,新方案以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和大用户直购电竞价上网为主线;先是电网要逐步退出售电,其次是电网财务或调度择其一独立。此外,电价市场化方面则是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通过大用户直购试点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直购电是电力改革突破口
从新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大用户直购电是电力改革的重要的突破口。其实从2013年起,国家就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直购电政策措施,从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到为避免下放行政审批以后造成的无序,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再到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支持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可以说国家从各方面力推直购电改革。
我国当前的电力体制表现为,电网公司拥有独家买卖电的特权,所有电价均由政府管制,而电力市场中的两个最重要主体,即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却被“隔离”开来,电力市场的供需调节机制失灵。这次国家把直购电作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就是希望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让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见面”,进而推动电力市场的开放。
其实,直购电在发达国家比较通行的做法。早在20世纪90年代,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就逐步放开了用户选择权,大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签订电力交易合同,直购电模式得到快速发展和完善,并在电力市场中占据着重要份额。因此,我国在新一轮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电力体制改革中力推直购电改革也是大势所趋,有利于我国的电力市场与国际接轨。
直购电改革,制衡各方利益是关键
直购电改革对于整个电力体制改革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涉及到相关各方的利益,其中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是最重要的三个利益关系方。三方当中,受益最大也最积极的当数电力用户,直购电让其与发电企业面对面的进行“讨价还价”,避免了中间环节,将有利于其节约成本,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最大的阻力则来自电网企业,直购电将其排除在电价竞争之外,失去了电力调配等特权,成为类似高速公路式的存在,仅能靠收取输配电服务费来维持自身发展,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发电企业作为直购电的另一直接关系方则表现的不积极,有的发电企业甚至认为与电网合作,保证稳定的供需关系更适合目前的状态。
对于直购电相关三方的不同表现,归根结底还在“利益”二字上,制衡好三方利益关系,对推动直购电改革、电力体制改革至关重要。在这方面,政府的积极推动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电力改革政策措施,并在各地进行试点推广,以点带面,逐步的实现电力体制改革。其中,今年6月初国家发改委将国家电网排除在外,召集多家发电企业参加电力体制改革研讨会,听取电力企业对输配电等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就是行动措施之一。虽然五大发电集团对此表现冷淡,但将国家电网排除在外的做法还是体现出了国家在制衡各方利益、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上的决心。
同时,在国家的推动下多地直购电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就有254家企业与24家电厂撇开电网进行直接交易。山东、广东、福建、江苏、四川、山西、吉林、辽宁、安徽、甘肃、云南等多个省份加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推广,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直购电改革一定会有更大的突破。
当然,直购电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缺陷和不足,但这不能成为否定直购电改革的理由。在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用电企业、普通居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下,直购电改革定能在曲折的道路上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