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因发挥减排二氧化硫作用的脱硫设施,长期运行不到位,甚至成了摆设,导致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新疆三家企业因此受到环保部的巨额罚款。
12日,环保部发布通报,决定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并实行挂牌督办,其中就包括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什店发电厂和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热电厂三家企业。
昨日,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环保厅及违法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正对企业的相关排污情况进行落实,将针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依法对企业进行约谈。
据了解,国家对这些电厂在收购电价时,每度电多给出一分五作为对这些电厂建设和运行脱硫设施的补助,而上述前两家电力企业均享受脱硫电价补贴。
对此,公告指出,在30个工作日内,包括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什店发电厂在内的9家企业,将按规定扣减脱硫电价款,并予以经济处罚。
环保部负责人表示,这19家发电企业将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是环保部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同时要求企业在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