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27日,广东碳交易已累计成交988.66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近6亿元。这一成交量与成交额均远超全国其他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是指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1997年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确定,将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碳交易”。
广东碳交易于2013年12月19日在广州碳排放全交易所正式启动。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的工业行业企业,年排放二氧化碳5000吨以上的宾馆、饭店、金融、商贸、公共机构等单位均被列为控制排放企业和单位,每年7月1日由广东省发改委按照控排企业和单位配额总量的一定比例,发放年度免费配额。企业年度剩余配额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配额交易。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5月27日,广东碳交易的一级市场累计成交量达976.05万吨,成交金额5.86亿元;二级市场累计成交12.62万吨,成交金额759.48万元。
目前广东共有广州和深圳两家碳排放交易市场,碳交易量与交易额远远高于上海和北京的碳交易市场。截至5月27日,北京市碳交易累计成交量为12.6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达673.2万元。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29日,上海市碳交易市场累计成交总额为1013.8万元。
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年度的碳市场现状与趋势报告指出,全球的排放权交易系统价值约300亿美元。其中中国已在布局全球第二大碳市场,覆盖了11.1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下发《2014年至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国家将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