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国税公布统计数据显示,前4个月山西省第二产业税收同比下降18.9%,减收55.47亿元,税收比重也由去年同期的69.81%下降至今年的62.67%。第三产业税收同比增长11.88%,增收15.04亿元,产业税收比重由去年同期的30.12%提升至今年的37.7%,产业税收格局呈现积极变化。
从统计数据了解到,第二产业税收主要减收在煤炭行业。1月至4月煤炭生产行业增值税入库110.8亿元,同比下降26.3%,减收39.6亿元。煤炭价格下跌仍是税收减收的主要原因。前4个月,全省吨煤综合售价390元,同比下降21.6%;煤炭行业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592亿元,同比下降17.9%,因价格下跌影响增值税减收约30亿元。
山西省省煤炭生产企业所得税减收逾半,前景也不乐观。1月至4月煤炭行业企业所得税入库12.8亿元,同比下降53.5%,减收14.8亿元。据分析,利润下降,亏损增多是减收主因。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重点监控的618户煤炭企业中389户亏损,亏损面达62.9%。与煤炭生产行业关联紧密的煤炭运销行业同样受到煤价低位运行的冲击,前4个月入库税收12亿元,同比下降16.3%,减少2.3亿元。
不同于煤炭行业税收的低迷走势,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深入推进,以及电信、金融业务量的不断扩张,山西省交通运输、电信、金融行业税收呈现涨势,合计增收12.15亿元。省国税局专家分析认为,煤炭经济持续低迷给山西省组织收入带来风险的同时,“一煤独大”的税收结构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这为山西经济结构转型创造了机遇和条件。
另悉,为解决煤炭企业实际困难,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煤炭20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今年6月底前要实施到位的措施包括两项。一是协调金融机构,及时办理煤炭企业续贷手续。二是鼓励与用户签订中长期购销协议。同时,加快推进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遏制超能力生产等措施。
此外,在2013年制定的“煤炭20条”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措施,主要有进一步改善煤炭企业经营环境。加大煤炭清费立税工作力度,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一律进行清理,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一律取缔,减少各级各类检查。三是改革公路运销煤炭管理体制,规范公路运销煤炭管理行为,禁止强行统一经销。据悉,山西近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可为企业减负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