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结合全省煤矿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促进辽宁省煤炭行业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
《分工方案》将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将分解后的具体29项工作明确落实到人民政府、煤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煤管局、国土资源厅等16个单位,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配合,认真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促进全省煤炭行业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