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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进直购电 改革春风载期待

2014-04-21 09:13:00 北极星电力网

据近日消息,有关部门已批复云南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直购电)试点的输配电价。虽然试行大用户直购电的举措已不是新鲜事,但试点的输配电价获批,对进一步推进直购电亦有重要意义。这一举措不仅可以促进当地能源的高效利用,也是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以小见大的又一实例。 

改革“好声音”应运而生 

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4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尽快出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同时,积极支持在内蒙古、云南等省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并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和售电改革。有媒体称,直购电可能成为2014年新电改的突破口。 

两会期间,云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把云南列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建议》称:“建议近期采取专网专供、过网直供方式,支持云南省发展水电铝产业,通过‘点对点’直供,降低重点载能企业用电价格,提升产业竞争力,以此消化富余电量。” 

作为我国水电资源大省,云南的电力构成中70%以上是水电,有着全国最为便宜的水电(部分地区上网电价不到每千瓦时0.2元)。但是,云南的大工业用电在每千瓦时0.5元左右。对于云南省内的高载能企业而言,其所用电能很大一部分要经过大电网,用电成本居高不下使云南提出的电矿互补模式迟迟无法实现。特别是电解铝项目,电费占营业成本的50%左右。 

此外,因就地消纳有限,外送通道不足,云南的“弃水”现象也一直颇受关注。如何最大效能发挥水电富裕优势,使云南成为国家西电东送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示范基地,一直是云南省在积极探索的。此次直购电试点输配电价获批是推进直购电中的一小步,但不容忽视的是,该举措已在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 

细则待明确 悬悬而望 

直购电工作是我国对现有电力销售机制的一种改革尝试。其目的在于,打破电网企业独家买卖电力的格局,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这一举措有利于建立开放的电力市场。通过形成多元化市场,从而进一步探索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此前,国家已在《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再次强调了直购电工作。而且,在近10多年中,该工作已在山西、四川、河南等地先后进行过试点。 

对于云南而言,根据其新政策,参与云南直购电试点的大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电价、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构成。其中,直接交易电价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协商确定,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由电网代收。 

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云南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25元(不含线损),其中,110千伏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220千伏电量电价为0.086元。耗损率参照近3年实际耗损率,由省内价格部门参照决定。 

然而,对于直购电工作的具体推进方案,无论是云南省的政府职能部门还是云南电网公司,都还未有明确的意见。专家们也对直购电工作能否真正落地抱有较大疑问。因此,人们在关注这一热点的同时,也在期待进一步细则的发布。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云南,直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