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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能源合作 关键时刻平常心

2014-04-16 07:41:00 中国石油报   作者: 刘乾  

上周,中俄之间举行了两场重要的能源合作谈判。一场是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同俄罗斯副总理德沃尔科维奇举行的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会议,另一场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周吉平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简称俄气)总裁米勒举行的中俄天然气合作谈判。

关于第一场,俄新社援引德沃尔科维奇的话表示,中俄两国将在5月份俄罗斯总统访华前制定一系列的能源合作协议,包括东线的对华管道输气和亚马尔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的合同,以及俄罗斯石油公司经海路增加对华原油供应、双方共同开发萨哈林和东西伯利亚的项目等。关于第二场,塔斯社援引米勒的话报道说,已经与中国石油商定对华供气的所有技术问题,价格谈判取得了进展,双方商定合同将在2014年年底生效。可以说,中俄能源合作正在进入全面展开、重点落实的时刻。

过去几个月,乌克兰局势的发展为全球能源格局的变化施加了新驱动力。由于俄罗斯和西方国家关系因乌克兰问题恶化,欧洲要求进一步降低对俄罗斯能源的依存度,美国也承诺加快出口LNG以帮助欧洲摆脱对俄罗斯的依赖。依赖是相互的,作为回应,俄罗斯必然将加快能源出口的多元化进程,特别是进入亚太市场。从长期看,乌克兰危机还可能促进西方国家对油气资源特别是非常规资源的开发,以期部分代替俄罗斯,从而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油气管道、LNG工厂和码头)的建设,进一步加快全球性的能源流动,促成统一的天然气市场的形成和定价机制的变化,对全球能源供应的长期安全保障研究也将进一步加强。

但是,国际能源格局的变化并不是由乌克兰局势决定的,只能说乌克兰局势在某种程度上会加快已有的变化趋势。正因如此,我们对于当下的中俄能源合作,特别是处于国际能源格局变化和乌克兰局势激化的这两个关键时刻,必须以平常心对待,分清楚决定性因素和长期利益。

需要认识到,中俄能源合作发展到当前状况,既是双方长期谈判和磋商的结果,也是两国政治互信和经济互利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这是国际能源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背景下,中俄两国能源战略转型的必然。国际能源格局变化的大背景无须赘述,能源供应的长期安全保障已经成为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和过境运输国共同追求的目标,这也是实现能源供应种类和渠道的多元化、降低能耗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最终目的。正因为目标相同,中俄两国才能够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和核能等方面进行合作,实现共赢。

一些观点认为,乌克兰局势的变化,特别是西方对俄罗斯的制裁势必迫使俄罗斯转向东方,中国应该趁机向俄罗斯施压,以在中俄能源谈判中获取更多的利益。显然,俄罗斯人也注意到了这种观点。德沃尔科维奇在访华期间就被问到,俄罗斯同西方关系的恶化是否会导致中国在中俄能源合作谈判中的立场变得更严。他当时回答称,俄罗斯并不准备因乌克兰局势紧张而将能源出口流向从西方转向东方,“我们目前没有任何扭转(油气)流向的计划。我们准备履行对西方和东方的所有义务。”“(乌克兰)局势没有对(中俄)谈判造成任何影响。我们同中国是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我们的出发点是长期利益,而短期的政治局势不会对长期利益造成影响。”中国石油同俄气上周的谈判似乎证明了这一点:双方仍未就天然气基准价格达成一致,而这是双方谈判剩下的唯一问题。显然,俄罗斯人不愿意在价格问题上轻易做出让步,不愿意让乌克兰问题这一短期因素影响未来供气的长期利益。

对于中国和俄罗斯而言,能源合作的长期利益都在于以合适的价格,实现能源的长期稳定供应,双方唯一不同的立场就是定价。自然,买方希望价格更低,卖方希望价格更高,这样就需要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以及在市场格局发生变化时能够加以完善的可能性,而这正是双方谈判的核心。实际上,我们能够从乌克兰危机中获益的,恰恰是乌克兰同俄罗斯长期以来进行天然气定价的教训——那是一种不尊重市场规律,只追求眼前政治利益的定价方式,其后患无穷。

(作者:刘乾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国石油报专栏评论员)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