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调整稳步实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一步规范,核电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近期中国价格领域改革动作频频。
在一般商品和服务领域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已显著提升的情况下,煤、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够合理,成为价格改革需要打破的“最后壁垒”。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资金等产品和要素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形成,价格改革进入“深水区”。
从逐渐实施的煤、电、油、气价格改革中可以看到,资源性产品作为基础性产品,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伴随着资源品价格改革的推进,外界对于中国价格改革质疑的声音不少,一些人甚至指责价格改革其实是变相涨价。这些质疑的产生,既有对价格改革本身不理解的因素,也与价格决策过程有关。总的来看,外界更关心的并非价格水平高低,而是调价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调价决策是否科学。
在中国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大背景下,要彻底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并非易事。不过,当前推动资源性产品改革的时机正日渐成熟。从政策面看,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指出,中国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从宏观经济环境看,中国适度调低经济增长速度,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推进;同时,相对稳定的物价水平也为进一步实施价格改革预留了空间。
今后一段时间,趟过价格改革深水区,需要抓住难得的经济发展“换挡期”,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推进相关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利用各类市场创新手段,逐步健全中国资源性产品市场体系。只要努力形成多元化的供应格局,增强市场供应的稳定性和市场竞争性,资源性产品价格将会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
加快探索更加科学的成本监管办法,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公开透明的价格形成过程,是价格改革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应加快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成本监管办法,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充分考虑中国能源资源地理分布不均衡、区域经济发展有差异等现实条件,在推进价格改革过程中应该充分吸取一些地方此前取得的经验,即重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代际补偿机制,建立一整套能够反映资源勘探开发、生态补偿、枯竭后退出等完全成本的制度体系,并将这些成本反映到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中。
由于煤、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是现代社会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点理顺价格关系、提高经济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同时,还应完善价格调整与利益调节机制。既要使资源价格能合理反映成本构成,又要使改革兼顾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